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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林业,知多少?

阅读量:3888316 2019-1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有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我国南疆,国土总面积23.67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地占39.7%,石山19.7%,丘陵10.3%,平原20.6%,水面3.4%。全区地形以丘陵山地为主,境内喀斯特地貌广泛分布,发育典型,因高温多雨,溶蚀成千姿百态的峰林和岩洞。广西气候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6℃—23℃,年平均降水量1500—2000mm。广西行政区划有14个地级市,40个市辖城区,7个县级市,52个县,12个民族自治区县,常住人口4885万人。二、机构改革情况

2018年12月,新组建的自治区林业局挂牌成立,新组建的自治区林业局立足广西实际,对森林湿地和草原资源实施统一保护、统一修复、统一管理。作为自治区政府正厅级直属机构,统筹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三、林资源情况

根据监测,2018年广西森林面积1482万公顷,比上年增加2.0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62.37%,比上年增加0.06个百分点。与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成果相比,2018年我区森林面积较2015年的1429.65万公顷增加52.3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较2015年的60.17提高2.20个百分点。四、野生动植物情况

广西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已知陆栖野生脊椎动物共有1151种,其中,兽类180种,另9亚种,分别隶属于11目,36科;鸟类687种,另55亚种,分别隶属于23目,82科;爬行类177种,分别隶属于2目,21科;两栖类107种,另3亚种,分别隶属于3目,11科。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有168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24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144种。现有野生维管束植物8580种,隶属于291科1825属,其中被子植物7686种,隶属于227科1651属;裸子植物62种,隶属于8科19属;蕨类植物832种,隶属于56科155属。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的共86种(类),包括桫椤科1类7种和苏铁科1类10种,共101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植物有22种(类)共31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植物有64种(类)共70种。
五、自然保护地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广西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78处(国家级23处、自治区级46处、市级3处、县级6处),已有界线的自然保护区面积合计1133503.25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390495.33公顷,已有界线的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面积596581.45公顷。共建成国家湿地公园24处,风景名胜区33处(国家级3处,自治区级30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面积516850公顷;建成世界级自然遗产2处,面积合计36943公顷;建成地质公园25处,其中世界地质公园1处、国家地质公园11处;世界地质公园面积90600公顷,国家地质公园面积107329公顷;建成国家级矿山公园2处,面积合计2190公顷;建成国家级海洋公园2处,面积合计5995.62公顷。
六、退耕还林工程情况

2001年广西被纳入全国退耕还林试点范围,2002年全面实施。截至2018年12月,全区共完成退耕还林建设任务1536.67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402万亩(其中前一轮退耕地还林349万亩、新一轮退耕地还林53万亩),配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975.67万亩、封山育林159万亩;中央累计拨付我区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38.06亿元。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全区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的纪要》(桂政阅〔2016〕52号),提出将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外25度以上实际陡坡耕作地、易地扶贫搬迁后腾退出来的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和2009年12月31日之后已提前实施退耕还林的25度以上陡坡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范围,并明确了具体操作办法。
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区目前实施面积最大、中央补助最多、受益群众最广、时间跨度最长、建设成效最好的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它给广西带来了6个方面的显著变化:
一是森林覆盖率显著提高。全区直接增加森林面积1500万亩,森林覆盖率因此提高了4.3个百分点。二是水土流失量大幅减少。据监测结果,坡耕地退耕还林后泥沙流失量比未退耕前减少48.4%,全区每年减少泥沙流失2500万吨。三是石漠化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12月完成的全国第三次石漠化监测初步成果显示,广西石漠化土地面积153.2万公顷,比2011年减少39.33万公顷,净减20.42%,是监测的8个省中石漠化面积减少率最高的省(区)。四是促进了退耕农户增收。退耕还林工程涉及102万退耕农户、510万农民,全区退耕农民人均获得国家政策补助收入2290元。监测数据显示,退耕农户家庭总收入比退耕还林前年均增长9.5%,净收入年均增长16.7%。五是带动了林业产业发展。退耕还林工程新增油茶、核桃、板栗等名特优生态经济兼用林400万亩,新增任豆、竹子、桉树等速生丰产用材林600万亩,调整优化了种植结构,形成了一批林业产业。七、2018年度工作情况

一是务实推进林业服务经济稳增长。推动7个项目列入第一批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库;深化与国开行、农发行之间的战略合作,与农行广西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高峰森林公园、国家储备林等两个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8亿元。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9300多公顷,有力保障了86个自治区级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全年追加下达省级备用年森林采伐限额60万立方米。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实现24小时在线申办和智能化审核审批,其中木材采伐许可证发证数量同比分别增长25.49%。
二是务实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建设。深入实施林业“金山银山”工程,全面完成防护林、石漠化综合治理、森林景观改造、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年度建设任务,义务植树8000多万株。大力开展农村有机垃圾沼气化处理工程等农村新能源建设。实施“绿美乡村”工程建设重点村屯100个,累计种植各类苗木17万多株。贵港市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6个村获评“全国生态文化村”,87个单位获评“广西森林城市”等系列称号。普查审定古树名木14万多株,在全国率先引植黄帝手植柏等古树名木扩繁苗,入植南宁园博园 “中华园”。
三是务实推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坚决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涉林任务整改,深入督导整改那林、海洋山等自然保护区确界及云飞嶂风电场项目。完成广西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加强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加强公益林、天然林和湿地保护,3处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通过现场验收。深化林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收回林地31.21万亩。组织开展“绿网·飓风2018”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整治洞庭湖非法矮围、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森林公安打击破案同比增长超过30%;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安全生产等工作总体平稳。
四是务实推进林业产业融合发展。谋划实施万亿元林业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木材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油茶、核桃、澳洲坚果等特色经济林,河池市获得“全国木本油料特色区域示范市”称号。筹建区直林场林下经济绿色产业联盟,设“产业富民”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27个。积极推动祥盛公司股改上市。加快各级现代林业特色核心示范区建设,广西龙赞林业循环经济产业园等20个园区建设成效显著。制定森林公园创建及评定系列规范性文件,贵港市、环江县、罗城县分别获得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称号。强化中国—东盟林业合作,与马来西亚木材总工会、老挝沙耶武里省签署合作备忘录,澜湄合作专项资金项目顺利实施。深化林业科技创新,获得广西科学技术二等奖2项、专利授权26件、林业植物新品种5个。
五是务实推进林业重点领域改革。国有林场完成定性定编,富余职工妥善安置,社会保障政策有效落实。宾阳县、平果县、扶绥县等3个试点县完成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及发证。“三权分置”改革试点扎实推进,河池市、环江县入选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林长制”试点地区基本搭建起组织体系,任命各级林长4700多名。深化林业机构改革,对标对表做好职能调整、机构整合、人员转隶,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挂牌成立。
六是务实推进林业生态脱贫攻坚。在54个贫困县建设油茶“双高”示范园60个、示范点20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69个、林业科技示范基地68个、各级现代特色林业示范区54个。倾斜安排60%以上的涉林资金,撬动农发行、国开行扶贫贷款72亿元。出台支持14个2018年脱贫摘帽贫困县专项措施,倾斜安排林地利用指标、森林采伐限额、产业发展资金。聘用生态护林员人数34526人;开通“八桂小林通”APP,选派林业科技人员117名。全力支持国家林草局对口帮扶龙胜县和罗城县;全力巩固自治区林业局对口帮扶隆林6个贫困村脱贫成果。八、资源管护情况

核实落界广西区天然商品林面积86.3万公顷(其中集体和个人79.9万公顷,国有6.4万公顷),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1227.8万元,集体(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16787万元。
重新落界后,广西区国家级公益林面积6982.54万亩。按照权属分,国有692.96万亩,占9.9%;集体6289.58万亩,占90.1%。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05043万元,其中管护补助103230万元。九、造林绿化情况

“十二五”期间,广西共完成荒山造林1069万亩,迹地更新1150万亩,完成中幼龄林抚育3238万亩,新增珍贵树种80多万亩、特色经济林350万亩。2018年广西完成营造林面积374.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73.2万亩,封山育林44.1万亩,退化林修复9.1万亩,人工更新面积248.2万亩;森林抚育面积876.1万亩。2019年安排造林任务230万亩,包括:人工造林96.68万亩,封山育林27.05万亩,退化林修复(含人工更新)106.27万亩。十、林业产值情况

2018年底,广西林业产业实现总产值5739亿元,同比增长9.8%,其中一产产值1956亿元,二产产值3066亿元,三产产值717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34.1:53.4:12.5。人造板产量达5010万立方米,其中胶合板34,58万立方米,纤维板798万立方米,刨花板280万立方米,各类经济林产品产量达1662万吨,其中水果1477万吨,木本油料28万吨,森林药材22万吨。十一、国家储备林建设情况

2015年12月17日,国家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在京签订《共同推进广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合作协议》。根据协议,项目以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融资平台,建设单位包括13个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广西林业集团、广西华岭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共15个单位,其中以国有林场为主建设国家储备林750万亩,项目总投资125亿元,利用国开行贷款100亿元。
2016年9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签订《广西国家储备林扶贫项目合作协议》,涉及14个市72个县(区、市),建设规模1350万亩,项目总投资250亿元,其中利用国开行贷款200亿元(目前已发放贷款5000万元)。
2018年4月10日,召开广西国家储备林项目推进会暨广西国家储备林扶贫项目(二期)培训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方春明出席并讲话,全面推进国家储备林相关工作。自治区林业局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开展林权流转合同确认凭证贷款试点,以自治区林业局出具的鉴证证明为凭证在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储备林抵押贷款,有效解决了抵押物不足问题,提高资金使用进度。截止2018年12月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2018年度实现放款近17.027亿元(其中一期项目15.717亿元,二期项目1.31亿元),累计贷款余额60.369亿元,累计完成营造林超350万亩。十二、林业生态扶贫情况

一是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2018年,100%完成2017年度下达到贫困县共计3万亩退耕还林任务,兑现资金2684.52万元,占总资金量2700万的99%,惠及农户3460户,其中贫困户763户,占总农户数的22%,带动贫困人口3337名增收脱贫。下达权属集体和个人的天然林停伐补助1.67亿元,其中贫困县1.34亿元,占80.24%。54个贫困县900多万亩天然林得到有效保护,完成防护林营造林5.4万亩,占全区防护林营造林计划任务14.6万亩的36.9%。在54个贫困县安排中央预算内林业基建投资木材战略储备基地项目补助资金1642.5万元(中央补助资金1095万元,自治区配套547.5万元),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储备林示范项目补助资金30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200万元,自治区配套100万元),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二期项目在54个贫困县放款1.11亿元,完成储备林营造林约48万亩。在贫困县新建森林公园17个,占全区新建森林公园总数的44%。
二是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2018年全区下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1.76亿元,其中贫困县8.11亿元,占69%。54个贫困县5000多万亩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占全区总面积的67%)得到有效保护。争取到生态护林员中央补助资金2.6亿元,比2017年增加7000万元,并于11月初启动了2018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全区累计获得中央和地方财政湿地保护资金48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4000万元,安排贫困县内国家湿地公园2800万元,占资金总额的70%;自治区级林业改革资金800万元,安排贫困县内湿地公园700万元,占资金总额的87.5%。协调有关部门将保护区内已落界权属集体和个人的公益林补助标准每亩提高5元,至2018年纳入提标面积增加到694.89万亩,增加补偿金额3474.45万元。
三是大力发展生态产业。通过深入实施森林旅游“510”工程,示范带动贫困地区利用山水资源发展乡村森林生态旅游,帮助贫困户通过兴办“森林人家”、从事土特产销售运输以及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养殖业和手工业等,实现增收脱贫。2018年,全区评定森林康养基地25个、星级森林人家32家、广西森林体验基地9个、广西花卉苗木观光基地8个,其中罗城县、环江县被评为第四批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54个贫困县新建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园60个、示范点40个;新造油茶林34.7万亩,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27万亩,分别占全区的95.5%、100%。目前贫困地区油茶种植总面积达620万亩,占全区总面积的86.5%,核桃种植面积达270多万亩,54个贫困县营造速丰林38万亩。将2018年50%的自治区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共4000万元切块下达到54个贫困县,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3652万亩,林下经济产值达515亿元,占全区林下经济产值的52%,通过发展林业生态产业带动约10万人,人均年收入约1800元。
四是创新支持贫困地区方式。对全区54个贫困县项目占用林地实行优先保障,安排林地定额3715公顷,占全区审批林地使用定额的42.3%。对54个贫困县追加年度采伐限额40.35万立方米,占全区追加总额的67%,其中对14个计划2018年脱贫摘帽县优先保障。对特定用于扶贫的畜禽养殖、初加工等设施占用林地的,2018年共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8宗共计530多万元。三是创新林地林木资源利用方式。深化贫困地区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狠抓农村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及“三权分置”试点工作,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四是积极落实生态护林员政策。利用2017年各级财政资金28316万元,在全区64个项目县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34526人,管护森林总面积6606万亩,户均增收8000多元,带动13万名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门口脱贫”。特别是对融水、都安、东兰、田林、隆林、德保、环江、罗城等深度贫困县,倾斜安排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59亿元,占全区生态护林员资金总量的56%。实施生态护林员工程以来,贫困地区滥伐盗伐、乱捕滥猎等破坏资源案件明显减少,贫困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特别是九万山、雅长等保护区内被选聘为生态护林员的贫困群众显著增强了获得感,缓解了社区矛盾。五是推动农村承包土地流转。通过出租或转让方式流转林地2921亩,增加贫困农户财产性收益,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带动周边群众增收。十三、国有林场改革情况

广西原有国有林场180个,总经营面积 1728万亩,林场职工55880人,其中在职职工21142人,退休职工27178人。改革后我区国有林场优化整合为145家,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2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84家,维持企业性质单位9家;贫困林场43家,其中2017年实现脱贫2家;全区国有林场经营林地面积2037.59万亩;核定事业编制19951个,比改革前24953个减少5002个,编制减少20%;职工总人数48341人,其中在职在编职工人数18173人,在编退休职工人数26357人,非在编职工人数3570人,非在编退休职工人数241人;截至2018年12月,中央和自治区共下拨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11.918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6185亿元,自治区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1.3亿元;目前全区国有林场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全面完成,已向国家申请改革验收。
十四、集体林改情况

截至2018年,全区林改确权面积19916万亩,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50亿;林下经济面积达5861万亩,产值达986亿元;森林保险面积13656.8万亩,投保金额852.3523亿元,赔付金额0.878亿元,林业专业合作社1503个。
来源:务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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