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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者必须失去信任并尽快履行义务!
能够有效保护被执法者的合法权益以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并自愿履行有效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的社会敦促您进行构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规定》,怀集县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披露以下拒绝披露的人:履行人民法院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它也包括在最高人民法院的不信任人士名单中。不可靠的人应尽快履行其法律职责。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强制性措施,例如罚款,拘留,驱逐出境和信用处罚。
情节严重的,拒绝执行但可以执行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最高人民法院的不信任名单上,对行政审批,金融和信贷,市场准入和旅游消费实行信贷处罚。被执行人为躲避执行而隐瞒,转让,变卖财产的,法院应当采取依法罚款,拘留,构成犯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等措施。如果被处决者履行了所有职责,则可以向医院提出申请并将其从荣誉名单中删除。
公众可以积极向法院提供被处决者的下落和下落。在这个问题中,《不诚实人名单》

符合以下条件,特别是对于不诚实的人:提醒他们。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申请取消被执行的不诚实人员名单。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的人已经履行了职责。如果与申请人达成协议并得到申请人的确认,法院将决定依法终止执行。
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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