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行业动态    广东“巨大”贪腐案:县委书记联合危金峰逼企业贱卖土地被判12年,秘书侄子均被查!

广东“巨大”贪腐案:县委书记联合危金峰逼企业贱卖土地被判12年,秘书侄子均被查!

阅读量:3623484 2019-10-21



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
来源:本文仅供交流学习 ,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2016年3月,广东省高院披露了一份判决书,广东省粮食局原副局长骆裕根(曾任广东梅县县委书记)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已终审获刑12年。判决书显示,在一宗土地交易过程中,骆裕根及时任广东省财政厅工贸处处长危金峰(后任省财政厅副厅长)利用公权力,让企业吃了哑巴亏。
骆裕根,男,1968年1月出生,广州市花都区人,汉族,1988年10月参加工作,198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梅州市梅县区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广东省粮食局副局长。

                                                                                                  
事实上,被查时担任广东省粮食局副局长的骆裕根,其违法行为发生在主政梅州市梅县区期间,与粮食系统无关!
上梁不正下梁歪!客家搜发现,骆裕根被判刑后,其主政梅州市梅县区期间的秘书、后升任梅州市外事侨务局担任副局长的冯根生也因涉嫌贪污案被查。
据有关公开资料:冯根生,男,汉族,1974年7月出生,广东梅县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梅县新城党工委书记。其人在梅县县委任职期间,任当时的梅县县委书记骆裕根的秘书,获信任仕途看好,民间以其名谐音“逢根(骆裕根)生”传为美谈。
“给一筐花生拿回一两个”
据 法院查明,2006年,骆裕根任广东梅县县委书记之后,时任广东省财政厅工贸处处长的危金峰盘算在梅州炒卖房地产。骆裕根表示支持,并告知危金峰华银集团 在梅县有一片土地。2006年7月,危金峰以他人名义在梅州注册了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新都公司)。2007年年初,骆裕根让华银集团董事长陈某将 现有土地分一块卖给危金峰。骆裕根还指派梅县副县长温某和梅县国土局局长谢某做陈某的工作。
据当地国土局官员黄某证言称,他曾和温某、谢某一起去华银集团开了个会,陈某很生气,温某于是做他的工作,说“书记的话一定要听”。温某说,骆裕根听后很生气,说“我们给了他一大筐花生,现在就拿回一两个,他居然也不愿意”。

亏千万卖地敢怒不敢言
2007 年6月,华银集团以650.7万元的低价将华银新区1+2地块转让给新都公司,而依据梅县众信土地评估有限公司2007年出具的土地价格评估报告,该幅土 地当时的市场实际价格为1673.464万元。骆裕根滥用职权造成华银集团的经济损失1022.764万元。陈某之后的证言称,当时他刚被政府关闭了投资 2个多亿的煤矿,刚准备转型搞房地产,还没来得及转型,就要他低价把地卖出去,虽不情愿,却也不敢反对。
危金峰称,原本准备在这块地上建商品房,但之后骆裕根调到省粮食局当副局长,没办法继续搞下去,于是决定把地转让出去。2009年10月,危金峰夫妇以人民币2300万元的价格出让。为感谢骆裕根,危金峰夫妇于同年11月7日将50万元汇到骆裕根指定的银行账户。
此外,骆裕根还曾收受他人30万元,退还之后又要了回来。2013年案发后,骆裕根还曾检举揭发危金峰的部分犯罪行为。据了解,危金峰腐败案也早已进入司法程序,涉案金额巨大。
骆裕根是在2005年12月至2009年3月担任梅州市梅县区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一职的,之前骆裕根任梅县区区委副书记、区长,2009年后骆裕根升任广东省粮食局副局长。
中共广东省纪委2014年4月30日深夜披露,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省粮食局副局长骆裕根的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
经查,骆裕根在担任梅州市梅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
骆裕根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给予骆裕根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司法机关正依法对其涉嫌犯罪问题进行查处。
2014年9月,骆裕根被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的。
据汕尾市中院官网2014年9月29日报道指出,2008年7月至2011年底,被告人骆裕根(男,1968年1月21日出生,汉族,广州市花都区人)在担任广东省梅县县委书记骆裕根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广东华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银集团)以人民币650.7万元的低价转让其华银新区1+2地块给梅州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公司),该地块的市场实际价格为人民币1673.464万元,被告人骆裕根滥用职权造成华银集团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022.764万元。并通过他人账户非法收受危金峰夫妇(新都公司实际控制人)等人金钱合计人民币50万元,之后新都公司以人民币2300万元的价格出让该土地并从中获利,在被告人骆裕根了解到该地块出让的真实价格后,多次向危金峰夫妇索要分得利润人民币800万元未果。
2008年期间,时任广东省梅县县委书记的骆裕根,帮助他人取得梅县扶大镇加油站的建设资格,并通过转让加油站从中获利,并收受于文杰现金合计人民币30万元。
汕尾中院认为,被告人骆裕根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80万元,并滥用职权造成广东华银集团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022.76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故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万元;以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万元。
骆裕根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终广东省高院终审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延伸阅读:
另据2016年的南方都市报报道:广州市农业局办公室原主任、广州市畜牧公司原总经理闻伟龙涉嫌受贿一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
2011年8月份,闻伟龙突然在街头遭人砍成重伤。昨日的庭审披露,闻伟龙案发后报了警,行凶者骆某光被抓,后被天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闻伟龙认为,骆某光仅仅是直接行凶者,砍人事件背后应该另有人指使。他在公安机关详细讲述过此事,但警方并未进行深查。
证据显示,行凶者骆某光系原花都区芙蓉镇党委书记骆裕根的侄子。有证人作证称,骆裕根在花都芙蓉镇因权力较大,有着“芙蓉王”的绰号。司法机关查证认为闻伟龙在过去的十多年间,曾与骆裕根等人多次一同前往澳门赌博。“两人关系一度亲如兄弟,后来闹翻了,找人把他(闻伟龙)砍了个半死。”一名证人描述。
据司法机关披露,闻伟龙在街头被砍后,警方曾要求其去接受司法验伤,但闻伟龙死活不肯。闻伟龙的重伤最终只被认定为轻伤。据相关证人称,闻伟龙之所以被砍,原因也怀疑与2004年罗宏灿帮闻伟龙偿还的那笔近300万元的澳门赌债有关。彼时闻伟龙、骆裕根关系要好,闻伟龙惨输欠下巨债后,骆裕根让罗宏灿卖掉一块67亩的地皮偿债。其后疑关系闹翻,骆裕根要求偿还此款产生矛盾。
2013年6月前,闻伟龙继被骆某光砍伤后,又被骆裕根本人向纪委实名举报其涉嫌受贿犯罪。实名举报人、骆裕根最终也难逃法网。
觉得文章不错,请把它放到你的圈子里!
编辑 | 「劳动者聚焦」编辑部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

在线QQ咨询,点这里

QQ咨询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