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日前发布《湖南省全面落实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4+7”实施方案》,全省将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启动试点工作。
附此前拟中选结果名单(湖南):

以下是详细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19 年 9 月至 11 月)
省医药集中采购联席会议负责全省“4+7”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在联席会议办公室基础上设立“4+7”落实工作小组,承担部门协同和具体推进工作,包括采购量统计分析、上报采购数据,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等基础工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落实完成省医药集采平台的功能建设等。
2.推进阶段(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全省将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启动试点工作,组织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按要求落实中选品种的网上采购,并建立每月监测考核机制,对不能有效完成采购任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及时进行约谈。
3.总结评估阶段(2020 年 12 月)
“4+7”落实工作小组组织对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中选药品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优化药品使用结构,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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