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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冷湖交警、西宁在线网的消息。

2019年09月19日,闫*明(男,30岁)驾驶车牌号为甘G1***0的中型客车,沿大柴旦向冷湖方向行驶,11时44分许当车辆行驶至茫崖市冷湖辖区冷马公路51km+300m处时,遇青AW***5号小型普通客车乘客孙*霞(女,51岁)下车在公路中间拍照,与拍照行人孙*霞(女,51岁)发生碰撞致孙*霞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常在网上看到这样的照片。
包括我个人确实也有过这种行为。

进藏的路上,确实有很多这样的公路,看上去很美。

我该反思。也该提醒大家:不要有这样的行为。
交警提醒:
(1)须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各种规定。
(2)须在右边的人行道内走,不要走到自行车道或机动车道上去;没有人行道的,则要在靠右行人的路边行走。
(3)需要在车行道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车道内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过。
(4)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不能随意乱穿马路。通过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遵守信号灯警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注意过往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过街天桥或地道。
(5)列队行走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儿童的列队须在人行横道上行进,成年人的列队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6)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7)不准穿越、倚做人行道、车行道和铁道道口的护栏;不得在桥梁、隧道和人行天桥上躺卧休息和摆摊设点。
(8)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未满12岁的少年儿童,不准乘坐二轮或侧三轮摩托车后座。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9)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10)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