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领导:
林书记您好!本人是兰州市永登县柳树镇李家湾村一社村民,2013年在农村开展罂粟花种植检查中,父亲被他人栽赃,导致个人档案留下不良记录。近些年我们家人不在家,房屋借于他人居住。今年才发现有这个不良记录。去镇派出所反映问题时,发现案件卷宗中当事人“签名”、“手机号”、“现场照片”均与事实不符。反应问题及上报申诉材料至今已三月有余,仍然没有得到确切回复。几近年关,本人参加公职考试也会受到影响,心中时时不安,因此冒昧向林书记留言求助。切盼佳音,不胜感激!
官方回复:网民朋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林铎书记留言反映“冤假错案得不到及时纠正”问题后,县委、县政府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柳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专人就此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经核查,您反映的问题属实,目前县公安局已将案件删除。
特此答复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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