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暨南大学学生学习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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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暨南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在校澳门学生勤奋学习、努力钻研,南粤集团在暨南大学设立“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以鼓励、资助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澳门学生。按照资助方的要求,现将的评审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奖学金金额
名称
名额/奖项
一等奖(?8000)
二等奖
(?6000)
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干部南粤奖学金
本科生
5名
5名
研究生
1名
1名
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
本科生
13名
13名
研究生
2名
2名
注:本科生、研究生名额可打通使用;
以上奖学金不可与学校其他奖学金重复获得。

二、申请办法及评选程序
1.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院网上推荐时间:2019年10月22日—10月28日
(2)学生填写申请表字段内容:2019年10月22日—10月28日
(3)学院网上上报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8日中午12:00
(4)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9年11月
2.网上申请及审批流程
(1)辅导员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在右上角选择对应的审批角色,在奖助学金管理中直接新增推荐。
(2)推荐学生登陆暨大门户——左侧业务应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或直接访问地址:https://stuit.jnu.edu.cn/)——奖助学金申请,点击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并填写附件2《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书》一份;提供一份1500字以上的“个人事迹陈述”和一封800字以内所在学生组织(优秀澳门学生干部)/院系或班级(优秀澳门学生)指导老师推荐信,同时需提供包括本人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成果、荣誉、奖励等材料;并填写附件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
(3)各院系须在学院公示结束后,于10月28日中午12:00之前连同学生提交的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须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及“院系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到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22室,联系电话:85222126)。
(3)学校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南粤集团批准。
注:全日制本科生奖项,每个学院每个奖项各推荐一名在校澳门学生参评,学校统一评选。研究生奖项,由研究院评出。

三、评选对象及条件
详见附件《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1.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2. “暨南大学南粤优秀澳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学生处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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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暨南大学学生处
排版:杨扬
审核:薛咏、刘沅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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