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发票系统,提高用户体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将于2019年10月24日18时至2019年10月31日24时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届时,相关信息系统将停机,与增值税发票相关联的业务将暂停办理。
一、升级期间可正常办理的业务
(一)除本通告暂停办理业务范围以外的涉税事项均可正常办理。
(二)纳税人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作废;纳税人端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
二、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自2019年10月31日24时起,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含进驻政务中心)等办税场所,以及湖北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信息系统恢复停办业务办理。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利川市税务局
2019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