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师范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四批)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5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创立于1978年12月,历经40余年风雨历程,现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预科教育、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新疆师范大学始终坚持政治家、教育家办教育,努力成为支撑新疆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强力量;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始终不渝地追求科学、文明、进步与真理,秉承“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形成了“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始终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四、招聘原则:
坚持把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放在首位,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组织领导:
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事宜。
六、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师范大学纪检委(监察室)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4112038
七、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聚焦总目标,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坚决与“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普通话测试达到二级乙等水平;
(六)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七)年龄:年满18周岁及以上,时间截止2019年10月,符合岗位报考年龄规定,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八)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时请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部分专业要求研究方向的,请提供成绩单;部分院校毕业证学位证只注明一级学科的,请提供成绩单。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十)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的人员,现役军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不得报考;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不得报考。
八、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考试方式。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3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70%。
十、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人才招聘”栏目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至10月26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查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考者请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人才招聘栏目”,认真阅读《新疆师范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四批)公告》、《新疆师范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四批)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所有证件原件在面试前需提交复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期限:2019年10月17日至10月26日。注:10月17日之前请勿登陆系统报名,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联系人:侯老师 孜老师 0991-4112133
技术服务电话 0991-4112427
(以上电话接听时间:每天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8:30)。
(1)报名所需材料:
①《新疆师范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四批)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有信息必须完整填写,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受高等教育所有阶段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提供有效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④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学院、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⑤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⑥职称证、资格证(岗位所要求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的,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⑦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内须注明“如被录取则同意办理辞职手续”);
以上报名材料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原件,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网上报名步骤:
步骤一: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新疆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p.xjnu.edu.cn)招聘岗位栏目下查看岗位详情,在“通知公告”栏目下查看相关通知及信息;
步骤二:请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进行注册,每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名,身份证号含有X的请大写,用户名和密码请妥善保管;
步骤三:请登陆系统后选择应聘的岗位,点击进入之后点击右上方立即申请,填写相关信息,所有信息应填尽填,不得漏项;
步骤四: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据实填写个人信息,无相关经历请不要填写,如有虚报和瞒报,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步骤五: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照片大小60KB以下;
步骤六:请进行“附件”上传。将报考所需的材料扫描(JPG格式),扫描件要清晰、大小适中,将扫描后的材料依照顺序(材料顺序查看下方顺序表)插入同一个WORD文档里,附件只上传一个WORD文档(文档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报考部门+岗位名称”),不按照要求上传“附件”即视为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做退回处理,所产生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材料排列顺序为:
① 《新疆师范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四批)报名资格审查表》
② 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
③ 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受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对本硕专业或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请一并提供相应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提供有效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④ 中共党员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⑤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扫描件
⑥ 职称证、资格证扫描件(岗位所要求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的)
⑦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扫描件
⑧ 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
③ 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受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对本硕专业或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请一并提供相应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提供有效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④ 中共党员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⑤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扫描件
⑥ 职称证、资格证扫描件(岗位所要求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的)
⑦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扫描件
⑧ 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
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四批)报名资格审查表》
② 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
③ 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受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对本硕专业或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请一并提供相应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提供有效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④ 中共党员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⑤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扫描件
⑥ 职称证、资格证扫描件(岗位所要求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的)
⑦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扫描件
⑧ 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招聘岗位未要求的材料请不要上传
步骤七:提交简历。仔细查看岗位详情,误选、错选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系统无更改功能,请慎重。提交成功后在“我的申请”下进行查询,如岗位应聘成功,会有相应显示;
步骤八:审核被退回以后,可根据退回原因进行修改,待修改完以后再进行上传和提交;如显示“审核中”,请耐心等待审核且无需来电询问。未按审核意见进行操作的,视为报名无效。
步骤九:“附件”中要求的材料请妥善保管纸质版,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纸质版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截止后,10月27日为资格初审时间,初审资格仅限于2019年10月26日18:00前注册并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后还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经审核完毕,报考人员登录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人才招聘”栏目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附件《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等,也可咨询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侯老师、孜老师,联系电话:0991-4112133。
(6)资格审查结果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卷面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等。
3.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4.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资格审查进度再行确定并公告,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通过后,入围面试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阶段如发现资格不符,或未能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或未按照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考核采用答辩、综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70%折合计算;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实践技能操作、科研业绩、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笔试结果再行确定并公告,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30%+面试×70%=100
面试结束后,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提前三天公布体检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组织另选到县级以上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九)政治审查
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应聘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十)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师范大学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资格审查通过名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调整、补充和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及时进行公告,新疆师范大学并无电话或短信通知义务。如遇特殊情况,或将通过短信告知相关事宜。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人:侯老师、孜老师电话:0991-4112133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四批)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四批)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x
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18日
http://www.xjrs.gov.cn/fwdh/sydwrsgl/sydwzp/201910/t8a4ac70d6db59375016ddcc6159002e7.html
2020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招聘150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兵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19〕116号)要求,经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常委会研究,石河子大学党委常委会批准,我院拟公开招聘15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始建于1949年,现为兵团系统内最大的三级甲等医院,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全国百佳医院、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全国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牵头单位,天山北坡医联体牵头单位。
医院编制床位1500张,平均开放病床2000张。设有43个临床科室,16个医技科室, 10个医辅科室,32个临床教研室;有8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9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8个省级质量控制中心、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院
士工作站;具有28个专业的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拥有国务院特贴专家29人、全国名中医2人、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1人、中国医师奖3人,林巧稚奖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千人计划1人,二级岗专家37名,长期帮扶第三师51团医院、图木舒克市医院、沙湾县柳毛湾镇卫生院等9家医院,正式托管第三师医院,全力推进墨玉县脱贫攻坚医疗帮扶工作,实现区域内优质专家和医疗技术共享。
医院承担石河子大学医学院、药学院、护校、继教学院等各个层次、各个专业授课任务年均3万余学时,临床医学专业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委员会认证。近年来,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23项,累积获得经费资助5424.7万元;获省级科技进步奖19项,授权专利40项,发表SCI论文111篇。2019年,石河子大学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是对我院临床医学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充分肯定。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诚邀您的加入,共创美好明天!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详细岗位信息见附件1《2020年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
三、招聘人才政策
八师石河子市政府和石河子大学为各类优秀人才提供优厚的人才待遇,在引进人才的子女入托(学)、安家落户、住房补贴、配偶工作安置、就医等方面建立完善的配套政策和绿色通道,详细情况见附件2《八师石河子市人才培养和引进管理办法》和附件3《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待遇表》。
四、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未受到任何组织处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愿为新疆、兵团事业贡献聪明才智,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博士学历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年龄要求以招聘公告为准。
4、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统招学历(非函授、自考、电大、网络教育、在职教育)。
5、应聘者应符合岗位所需工作能力,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具有执业资格证书等条件,医师岗位须具有规培合格证。
(二)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内地高校和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的应届、历届毕业生(应届生毕业时间截止为2020年7月31日)。
2、专业及相关要求与招聘计划内容相符。
3、具有博士学历或高级职称人才或紧缺专业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博士、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及疆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第一学历为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9年10月11日
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石河子大学主页(http://www.shzu.edu.cn)、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sdyfy.com.cn)、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2019年10月14日10:00-10月28日18:00
报考人员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附件4《2020年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同时,报名应聘者请将《报名表》、简历、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规培合格证(或合格证明)、科研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指定邮箱(sdyfyrlzyb@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专业。
报考人员可于10月15日至28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凡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资格复审、心理测试:2019年11月4日
1、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11月4日10:00—18:00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原件、规培合格证原件(或合格证明)、一张1寸彩照及打印的《报名表》等材料到我院进行资格复审。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填写附件5《2020年度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并加盖公章。
2、心理测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11月5日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心理测试。(现场体验)
(四)面试考核:2019年11月7日
面试按百分制计分,由医院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个人及家庭情况、职业规划、工作态度、工作技巧、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情景模拟等方面,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结束后,考核成绩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序,在医院官网及公示栏内公布考核情况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2019年11月8日,按招聘岗位1:1的比
例确定体检人选,由专人带队到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要求体检前三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本人提出复查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复查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
(六)考察:严格按照《关于兵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工作通知》《石河子大学思想政治审查工作办法》(石大党发〔2018〕31号)文件要求进行,并于2019年11月20日之前将考察材料报人力资源部。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在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相关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按照 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医院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在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sdyfy.com.cn)上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出现下列情形时,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的有关规定,我院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工作人员在我院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含试用期)。
(八)监督
院纪检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监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医院将按照党纪、政纪及医院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与监督小组在招聘当天检查、巡视、协调、处理、指导、监督招聘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参加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参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招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93-2861701
联系人:王静怡、赵丹青
医院网址:http://www.sdyfy.com.cn
2. 监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93-2850377
联系人:王珂
3. 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公告为准。本《简章》由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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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xls
八师石河子人才引进优惠政策.doc
石河子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及待遇附表.doc
2020年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2020年度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x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19年10月10日
http://www.sdyfy.com.cn/Artcle.aspx?ColumnCode=A101&InfoID=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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