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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 陈同佳出狱,这个20岁的香港年轻人,运气真的很好

阅读量:3733907 2019-10-24


作者:陈大头
来源:陈大头(ID:chan523777)
10月23日,上午9时,陈同佳在香港壁屋监狱刑满出狱,他向媒体简短发言后,向潘晓颖家人和香港人两度鞠躬道歉。 
“因为我自己做了些无可挽救的错事,为他们带来好大的伤痛,我自己的内心受责,所以我愿意为自己的冲动,犯下的错事,去台湾自首,服刑受审,希望她的家人释怀,晓颖安息。”
被问到还有无说话想讲,陈同佳表示,想多谢自己的父母一直不离不弃,最后说:“对于社会、对香港人,我只能,对不住,希望各位原谅,希望给我个机会。” 
这个20岁的普通香港男青年,从来没想过自己用这种方式成为全香港乃至全球的焦点, 一个人的力量是很渺小的,小人物从来都是历史中的一粒尘埃,但被借力操作成这样,引爆全城,陈同佳从来都没想过。

20岁的陈同佳是香港理工大学辖下香港专上学院的学生,很普通的一个人,第一次被大家熟知是因为那件杀人抛尸案,他在台湾杀了热恋1年多且已怀有身孕的21岁香港女孩潘晓颖。 2018年2月8日,陈同佳与潘晓颖开始了10天的台湾情人节之旅,他们先到高雄,再往台南,2月13日到达台北,欢度情人节,然后计划于2月17日返回香港。 2月17日晚,陈同佳却一人搭机返回香港,把潘晓颖留在台北淡水的一片草地里,上面裹着一层胶袋……这就是一对年轻恋人因爱生恨,杀人灭口,一尸两命,藏尸入箱,抛尸潜逃的案件。 2018年3月13日,陈同佳在香港将军澳区被捕。 陈同佳很快认罪,这起再简单不过的杀人抛尸案却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香港和台湾没有刑事司法互助及逃犯移交安排,即使疑凶潜逃返港被捕及承认杀人,香港警方也无法以谋杀罪检控陈同佳。最终,陈同佳被检方控诉涉嫌2件窃盗罪、1件处理赃物罪。 2019年4月29日,香港高等法院判处陈同佳入狱29个月,算上前期羁押的时间,杀人者陈同佳将于2019年10月23日出狱。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台湾法务部门曾与香港方面联系,先是出了通缉令,而后希望采集陈同佳的DNA,进而鉴定潘腹中胎儿的生父,但是随着陈案所引发的政治漩涡,最终不了了之。 相比于将陈同佳绳之于法,更大的博弈和各方利益开始发酵,隐藏在背后的各方势力把这个案件当成一个引爆的捻子,把所有的社会矛盾一起引爆,再也没有人关心潘晓颖的正义在哪里? 20岁青年陈同佳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在杀人抛尸盗窃之后,不但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反而成为一场香港狂欢的受益者,白白赚回了一条命。
谁都知道,香港的法律是有很大漏洞的,不管是在法官的专业上,还是在执行上。这些年,内地逃到香港的嫌疑犯、香港与台湾、澳门之间的疑犯都没有互相移交,漏网之鱼太多了……

为了弥补这一法律漏洞,香港特区政府提出修订《逃犯条例》,最终被肆意抹黑,成为引爆香港风波的因素,至今已经过去了140天,暴乱仍未停止……
最终,特首宣布撤回《逃犯条例》,陈同佳也同意出狱后前去台湾自首,但是各方利益的纠葛显然没那么简单。 特区政府在10月18日曾发布新闻稿称,陈同佳已决定刑满后就其所涉嫌的杀人案到台湾自首,并请特区政府协助安排相关手续。 香港警务处18日已致函台湾刑事警察局,表明陈同佳决心自首,特区政府会用合法、合理的方法提供协助。 但台湾"法务部”得知陈同佳计划赴台自首的消息后,却呼吁香港积极续押追诉,似是无意接受陈同佳投案。
台陆委会也声称,港方未就案件提供“在港证据”,更抹黑特区政府“漠视追诉杀人犯罪的执法立场是推卸责任,刻意放弃司法管辖权及别具用心”,宣称港府应依法积极续押侦办。
台北士林地检署则称,“陈同佳入境台湾,因陈同佳已遭通缉,不符自首要件,仅能称为‘投案’,无法以自首为由获得刑期宽减。”同时,还将陈同佳列入禁止入境名单。

10月19日,蔡英文接受采访时称“案件横跨了两个管辖权区域,一个在香港,一个在台湾,我们有呼吁香港要准备提供司法协助,如果香港政府决定要在香港进行审判的话,台湾也会提供司法协助。”
台湾方从过去的大肆宣传到现如今推三阻四,只能说明蔡英文当局就是把陈同佳事件当成抹黑香港和内地的妙招,为自己增加选票,而不是真正的想让坏人受到惩处。
最终,台湾当局抹黑不成,被媒体质疑,反守为攻在10月22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台湾陆委会表示将派人赴港押解陈同佳回台湾,目前陈同佳被列入禁止入境名单,无法自行到台湾投案。 香港律政司22日晚也发表声明称:断然拒绝犯案者自首,是罔顾公义及极不负责任的做法,亦有违法治精神。 对此,香港特区政府于23日凌晨0时25分发布新闻稿,表示这等于跨境执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辖权,完全不能接受。台湾方面提出以司法协助来处理本案只属借口,与陈同佳“自愿自首”无关。 新闻稿表示,台湾方面在港没有执法权。陈同佳是台湾通缉犯,这次是“自愿到台湾自首”。他出狱后是自由人,特区政府无权对他施加任何强制措施。 
10月22日,台湾媒体报道称,继早前被台湾限制入台后,陈同佳又被台湾在入境系统上注记“不核发登机证”。如果陈同佳搭乘非台籍航空公司班机,或以非正式通道赴台,他会因具通缉犯身份,在进入台湾时被逮捕。 超过9成网友认为蔡英文政府拒绝陈同佳来台投案是民进党的卑鄙伎俩,所谓的公义、司法等都是骗人的鬼话,还不是为了民进党的选票,一个杀人弃尸的香港渣男,让捡到机会的民进党节操掉满地,这一次,蔡英文很受伤。

让杀人者逍遥法外,放在任何社会都是让人无法释怀的事情。
此前,陈同佳狱中经过牧师的劝服,主动表态出狱后愿到台湾自首,不管是陈同佳“良心发现”还是可能在某些交换条件下真的“良心发现”,潘晓颖的公义也一定需要维护。
 这个20岁的香港年轻人,运气真的很好,和街头的那些年轻人一样,很多人都是在私欲掩盖之下的人,为了钱、权、名、利,善恶似乎已经没有了绝对的准则。  1943年,张爱玲写了一篇《倾城之恋》,那时候,香港作为二战中的孤城沦陷近两年,很多人正在战争的漩涡中水深火热,但这不妨碍白流苏那凄美的爱情。 76年后,20岁的陈同佳也演绎了一段倾城之恋,只是他更幸运,更受各方势力眷顾,而那个殒命台湾的潘晓颖,似乎没有人再提起了。“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       ——《出埃及记》21章23-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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