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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过去陕甘肃反的一些事实与教训(绝密)

阅读量:3741277 2019-10-24





关于过去陕甘肃反的一些事实与教训
(绝对机密)
篇   首肃反问题高岗同志是被诬陷的,王世泰同志完全未参加,郭洪涛同志只参加后边制止肃反扩大的煌岗时期,全部情形不是亲身经过。不过为了使党内更加团结,使肃反责任更加清楚,由当时代表团兼省委书记煌岗同志写了这篇东西,经过我们的共同研究,并且经过中央负责同志的审阅才印发的,希望各级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同志,向不了解肃反经过而有误解的同志解释清楚,使党内更加团结起来。
煌岗 郭洪涛 高岗 王世泰
关于过去陕甘肃反的一些事实与教训
关于过去陕甘肃反问题,已经中央做出结论,中央对于这一问题的办理不只是从问题的本身上看是正确的,而且对与这一个问题处理的方法,也因当使得全党来学习。
但是对于中央决议及其处理问题的方法,尚没有为许多同志所了解。同时因为对于过去许多实际情形的不了解,所以便不免产生许多误解而影响到内部的团结,所以为着要证明中央对这一问题处理的正确,为着要使得党内更加团结一致在中央的路线的周围,为着要教育同志,因此,有必要把过去肃反的经过与事实,做一个声明。把过去的事实弄清楚,同时更多得一些教训。

中央在关于过去陕甘肃反问题的决意上指出了“过去陕甘晋省委肃清张慕陶右派与开展反右派取消主义的斗争,一般的说来是正确的,是必要的。”
中央根据什么来说过去肃反与反右倾取消主义一般的是正确的、必要的呢?
这是根据以下的九个事实。
第一、过去陕甘是存在着一些张慕陶的右派打进到陕甘党与苏维埃领导机关中来,在党与苏维埃中进行破坏的工作。这一事实是有中央政治保组局审判的结论所证明了的。这当然是无可怀疑的。
第二、过去陕甘张慕陶右派如黄子文、张文华、李西萍之流,虽是极少数的几个人,但是他们的恶毒都在于他们打进到党与苏维埃的领导机关中来,系统的宣布右倾取消主义的毒病。如说现在江西苏区失败了,全国革命已经到了低潮,认为枪杆决定一切,因此得出放弃苏区的最有害的结论。他们做出陕甘特殊的理论,认为农民不要土地,因此取消土地革命,他们民国二十二年七月企图组织假省委把持陕甘革命的领导(经二十六军的反对没能成事实)他们用各种方法来阻止党的路线的执行,挑拨陕北与陕甘党的对立,分裂红二十六军,打击坚决执行党的路线的同志。他们蒙蔽、欺骗党内一部份比较幼稚的同志,利用这些同志的掩护来进行反党活动。
反对这种右倾取消主义,毫无疑义的,也是正确的,必须的。
第三、那时我们怎样的来反对右派的呢?那时我们决定首先反对右派在党内所制造的理论。在思想斗争中来孤立右派,来争取受他们影响的同志。过去陕甘边党内部屡次进行反对黄子文右派的斗争,曾经发表过反右派的宣言。以后在陕甘边及陕北党统一之后,也进行过反对右派的斗争,并且撤去右派份子的职。自从黄岗同志来了之后在政治理论上更开展了这一斗争,继续了三个月之久。这结果,真正的右派暴露出来了,有别个的右派分子在斗争中产生动摇,转向到党内来,而大部受他们影响不深的同志都了解了这些右派的恶毒。
所以在陕甘肃反开始时期无疑的也是正确的。这种正确性,也可以拿当时的工作的多方面的开展来作为证明。
1.彻底冲破二次围剿,并初步的冲破敌人的三次围剿,二十六、七军在关家泽(沟),马家坪,吴堡,横山,延长靖边等地的胜利,二十五、六、七军会合后在劳山榆林桥的伟大胜利等。
2.用统一战绩配合了军事的长久包围,取得了瓦窑堡。
3.在一个月中扩大红军2700人。
4.工会工作,妇女工作及党与苏维埃各方面工作都有许多的长进。
从以上这几点看来,那时陕甘反右派倾取消主义与反右派的斗争,正如中央所指出的,一般的是正确的,必要的。
这是无可置疑的事实。

然而过去陕甘在肃反的过程中,正如中央所指责的,曾犯过扩大化与简单化的极左错误,也曾发生过军阀主义的残酷现象。这些是大家所知道的,无需加以详细的申说。那时境(候)发展到这样的疯狂,甚至把过去陕甘一些群众的领袖,创造陕甘苏区的老的干部同志都监禁起来,甚至把一向反张慕陶右派的干部如高岗同志也逮捕了起来。那时要假使没有煌岗郭洪涛各方面的制止,和中央到后立即的解决这些错误,可以使得陕甘苏区处于很严重的状态。事实上那时这一错误已经给于革命很大的损失,虽是从肃反的开始到结束,仅仅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这一严重的错误为什么造成的呢?谁要负主要的责任?关于这中央和中央党务委员会,经过很长久的究明,指出了过去政治保卫局的戴季英同志与前方军事负责人聂洪钧同志要负主要责任。中央与中央党务委员会并且给予了戴聂二同志以严重的处分。
为什么中央认为过去肃反的错误要由戴聂二同志来负责呢?是不是仅仅因为戴同志在职务上是负了保卫局的工作,是不是仅仅因为聂洪钧同志在职务上负了前方整个政治与军事的责任,而这次肃反的主要纰漏出在前方缘故?
显然的,不是的,要假使是这样,那么戴聂二同志有完全的理由来否定中央的结论。有理由来不接受中央的处罚,如他们过去与现在所表示的一样。因为要假使当时肃反的错误是由于当时代表团与省委的错误路线的话,要假使戴聂二同志仅仅是执行了代表团和省委的决议和决定,如他们在中央活动份子会上所粉饰的一样,那么这个错误的责任应当由当时的代表团和省委来负完全的责任,而绝不能只是因为他们的职务关系的原因,叫他们担负主要的责任。
然而,事实不是这样。
这不但是因为省委对于过去肃反的问题没有错误的路线,而且省委在他的关于肃反的指示信中,便早就指出指名向供的错误,指出必须要严格区别党内机会主义与反革命的不同,反把(而)把党内把机会主义个别的或路线错误同志当做反革命看待。指出对于反革命的审判主要的从政治着手,反对用刑逼供的方法。这些指示信以后是经过中央及党务委员会所审查过的。
认为原则上是没有错误的。
戴聂二同志在肃反中并没有依照省委的指示来执行。所执行的是他们自己的路线,而且他们用了许多非原则的军阀主义的手腕,来愚弄党,来反对党的决定。
我们可以举出很多的事实。
戴季英在政治保卫局做了些什么?
第一、不通知党的负责人参加审判。当党决定逮捕第一个右派张文华之后,那时省委书记煌岗同志决定一定要郭洪涛同志参加审判,但是他拒不通知。后来决定煌岗同志自己参加审判,但他也没有通知。
第二、向党作欺骗组织的报告。他不通知党的责任同志参加审判,自己秘密的用严刑,逼供,和指名问供的方法,得出了诬陷的供词,然后做出记录,交给省委,说他并未用刑,所有都是他们自己供出的。
第三、当省委严厉的命令他要省委参加审判的时候,他便在审判前将所有嫌疑的犯子(分子),预先用刑做好口供,使他们在省委的前面,不能将真实的情况表明出来,而依然的众口一词的诬陷许多同志,使得省委不能很快的发现其实情。
第四、采取军阀主义的态度,不经党的正式决定随便逮捕同志,不执行省委优待前方送来被捕干部的决定,甚至将煌岗同志要他起草给前方的信,报告审问经过的信,并叮咛他一定要经过审查,然后才许发出。但是他几次的都籍(借)故不给煌岗同志审查,直接的发出去,为此,煌岗同志曾严厉的批评过他。
聂洪钧同志在前方怎样的呢?
聂洪钧同志在前方肃反的方法,亦是和戴季英的釆取指名问供、严刑拷打的方法。所不同的,只是戴季英在后方因为煌岗同志郭洪涛同志的压制,所以还没有发展到大规模在后方逮捕同志与处决无辜同志的阶段。而聂洪钧同志则不然,他在前方大规模乱逮捕一起(气)。他在前方所干的,正如中央所指出的,把陕甘边发生的黄子文李西萍反革命案件无限制的扩大起来。他把反对右倾取消主义的党内斗争,而以肃反的方法去代替,因为陕甘边曾发生过右派及右倾取消主义,因此,便做出结论,认为陕(甘)边的干部都不可靠,而毫未估计二十六军及陕甘边长期英勇的斗争历史,而一味的蛮干起来,并诬造伪词,反说及省委负责者说。可(以)说这次肃反中的扩大化,百分之九十以上是经过前方聂洪钧之手干的。因为陕甘边曾发生右倾及其制造的右倾同情主义,不只这样,而且极冤枉的处决了一些同志。这种罪恶的行为,非但没有得到省委的允许,而且连省委都没有通知,这事应当谁来负责呢?毫无疑义的,除非聂洪钧之外,实不能有别人负责的。
聂洪钧同志认为过去逮捕许多同志,他不负责。因为他是根据后方的名单来逮捕人的,这是一种推诿之辞,已经中央党务委员会与活动份子会中加以驳斥了。因为在他系统下逮捕的这一大批人中,除掉李西萍,黄子文少数人外,是经过省委决定逮捕的,很大多数被捕的同志,完全是由他自己所决定的,省委并没有名单给他。假如说是后方有名单给他的话,那便是戴季英的所谓口供录给他作为参考之用,并且这个口供录由陈子华(程子华)同志带到前方时,煌岗同志曾叮咛过这个口供单是不足为信的,即是说保卫局有名单给他要他逮捕某些同志,他是那时军事委员会的主席,自然应当根据真凭实据,根据这些同志的历史与表现来加以决断,而决不能只是凭信反革命份子的口供。而且事实上他在前方逮捕的同志中一大部分是根据他在前方自己指名问供所得出的名单。
聂洪钧同志说这次肃反的错误是省委的指示,事实是怎样呢?他把省委的肃反指示信压起来,不讨论,不传达。他并强调向黄岗同志要求,把政治保卫局归军委会管。这个要求遭到煌岗同志拒绝后,他便不经省委,直接写信指示戴季英同志的肃反工作。在这些信件中暗示戴季英同志,省委的肃反领导是麻木不仁的。郭洪涛同志到前方去制止说服他时,他依然不同意省委的意见,认为他富(有)赣东北肃反经验,不会错的。煌岗同志到下寺湾见到他时,责备他在前方为什么这样时,他还是不肯认错,认为所做的都是对的,但当他由下寺湾回到瓦窑堡中央追究肃反错误的责任问题时,他却反转过来一口晈定所有做错了的,都是省委的责任。
省委因为关中的接近前方,所以交给他领导。那边肃反工作是由他直接指导的。那边亦和前方造成同样的局面,事后那边同志说他们仅仅执行聂洪钧同志五分之一的指示,否则,完全执行的话,那不知道将坏到何种程度呢?
这一切说明什么呢?这说明戴聂二同志所执行的是他们自己的路线,而不是省委的路线,难到说这一切还不够证明中央党务委局会处罚戴聂二同志的决定的正确吗?还有什么理由推到煌岗同志和郭洪涛同志身上呢? 

然而要假使省委没有反对戴聂二同志的错误,没有制止肃反扩大化的错误,那么我们仍可以说当时省委煌岗同志和郭洪涛同志负主要责任。因为没有反对也就等于默认,没有制止也就等于帮助,那么戴聂仍多少可以有些理由来反对中央党务委员会的处置。
然而事实上省委是反对戴聂二同志的办法的,是用了许多具体的方法来制止肃反的扩大化的。
这次肃反的扩大发端于张文华,黄子文的诬供,发生于戴季英同志的用刑逼迫被捕同志,指名索供。省委因为戴季英初来,情形不熟悉,所以为防发生可能的弊端计,决定叫郭洪涛参加审判,但是他却不通知,也不通知煌岗,结果弄出了一大堆口供。而且是因为都是指名问供的,所以,所有各个的供词都是大同小异,同时他又将二十五军在陕南肃反的供词,来即证这些供词的正确。
发生了这种严重问题之后,煌岗同志随即同代表团中的子华同志到保卫局与戴季英同志共同审判(这时郭洪涛去了瓦窑堡市)共同讨论解决办法,在这次会议中发生了很大的争执,一方面是煌岗同志怀疑这个口供,同时根据了这批同志的过去历史,指出要假使这些同志真是反革命的话,那未便不能说明为什么他们能够创造苏区与红军,为什么历次作战,他能够得到胜利?但是另一边则根据过去张国焘在鄂豫皖的肃反经验,认为张的供词是完全可信的,并认为在过去鄂豫皖亦有许多同样创造苏区与红军,同样能够战胜敌人的干部,亦是一样的是反革命。煌岗同志坚持了自己的意见,最后决定不能根据这个供词来逮捕同志,并决定再行审判。在没有得出最后结论之前,不许逮捕同志,除非前方确是发现了真凭实据,并在他们确有危害时,非逮捕不可时,则前方可以由负责人自己决定逮捕。
戴季英在中央一级活动份子会上说,他肃反是根据于代表团煌岗、黄子华二同志和戴季英开的这次会议上的结论,显然(不)是事实的,因为那次代表团会议上是否定了戴季英同志不正确意见的,真正的结论是煌岗所写的,这时郭洪涛同志不在省委去瓦市了。
同时在这次会议之后,煌岗同志随即写信到瓦窑堡,要省委副书记郭洪涛同志星夜回省委,共同商议。郭洪涛同志亦保证这些(同志)是决不会是反革命的,并且说过,如果这些人是反革命的话,可以把他枪毙了。
在前方聂洪钧同志领导之下,终于把这个案件扩大化了之后,一批批的干部被他逮捕了送到后方。那时为挽救计,严厉的命令戴季英同志优待这批同志,同时不许政治保卫局审判他们,因为那时如果再让他审判的话,不只是使这批同志要受到更大苦痛,而且更会把这个案扩大化到不可收拾,同时为定(否定)了戴季英要处决一批人犯的提议。因为要假使那时,在案件没有弄清之前,要假使枪毙一个同志,即使说这个人是反革命的话,那么他们的供词便不会弄得清楚。在省委所在地没有枪毙任何一个人。
同时省委煌岗和郭洪涛同志便集中力量来审查已有的供词和亲自审讯各个诬供的嫌疑犯,肯定了这批供词大部是虚造的。因此,一面决定郭洪涛同志去前方,制止前方继续逮捕,并向前方解释省委将要释放这批无辜同志的理由。但郭洪涛同志赶到前方时已经将他们所要逮捕的同志逮捕了,一面由煌岗同志继续审判,一便将全案弄个水落石出。煌岗同志费了五日夜的时间,采取了各种方法终于把各个反革命的诬供纠正过来,同时使一些屈打成招的同志的口供反转过来,最后证明了所有被捕的同志,只有五个人是真正的反革命右派,而其他都是冤枉的。
那时要释放这批无辜同志的时候,除掉要这些同志翻供和右派纠正供词之外,除掉向前方同志说明之外,那时必须做的工作,便是改造政治保卫局了。因为那时戴季英同志虽是经过煌岗同志的严重批评,差不多前列所举的错误,煌岗同志都批评过他的,他并且承认过错误。但是这种错误的根蒂太深,性质也太于严重,并且承认错误还是企图用各种方式来找各种不利于被诬同志的证据,意识上确是存在有故意要阻止释放这批同志的企图。同时所有保卫局的系统都是他从二十五军中带来的,受了戴季英同志军阀主义的影响甚深,所以必须彻底改造这个机关。因此,决定叫戴季英同志到前方去,写了信到前方调郭述申同志回省委。
在这个时候,中央随着中央红军来了,这里直接的得到了中央的领导。当中央初到在下寺湾开会的时候,省委的负责同志,煌岗同志和郭洪涛同志,曾将经过情形向中央诸同志报告,指出了这次扩大化的错误,并请求中央将所有逮捕的同志,除掉五个真正反革命的犯人之外,完全释放出来。
这便是省委在当时制止扩大化的过程,这些事实都是可以查明的。虽是这些事实直到今天因为许多原因,才能全部的发表,显然的,这我们以后说到,但这决不能说省委没有制止,因为以上所举的都是铁的事实啊!

省委曾制止这种扩大化的错误,但是为什么不能制止下去,而终于给了此地工作以很大的损失的呢?这里除掉省委主观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的客观原因在影响着。
这就是张国焘同志的错误的肃反路线,当着中央在上海的时候早就有信批评过这个错误。但是因为张国焘同志没有能把这个斗争开展,所以过去在他领导下的同志还是继续这个路线,并把这个路线带到陕甘来。同时,那时省委诸同志开始时都相信过去鄂豫皖的肃反路线是对的,所以总是希望对用他们的经验来进行此地肃反工作。所以在事先也没有防备,及至后来发现了这个错误在肃反的危害,煌岗同志急向二十五军要过去他们所保存的鄂豫皖省的文件,从头至尾的每篇都看了,结果在一封中央给鄂豫皖省的文件中,发现了过去中央曾对鄂豫皖的肃反有过很严重批评,指出肃反中心论的错误,指出那边肃反中造成干部与群众的恐慌等等。
发现了这些现象之后,省委急急起而纠正,然而已经是做了许多损失了。
我们在上面,戴季英所执行的路线不是省委的路线,而是戴季英同志自己的路线。这还不确当,因为戴季英的路线,不是在陕甘自己创造的,而是承继了张国焘的肃反路线,到陕甘又实行了一次。据戴季英同志自称,他是过去鄂豫皖政治保卫局的重要一员,即审讯科长。张国焘同志在鄂豫皖的肃反错误,自然大部分他都是参与的,而他在此所用的肃反制度,审讯的方法,都是根据过去鄂豫皖张国焘的模范经验。
同时,那时二十五军的肃反路线,因为张国焘路线没有揭发,所以还是继续过去的错误路线。因此,在陕甘的肃反中仅二十五军中一些领导同志自然是站在戴季英和聂洪钧一边,而帮助了这次肃反的扩大,与给予省委以制止的困难。这里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国焘路线没有揭发的原因。
所以我们可以深刻不疑的说,陕甘肃反错误是张国涛路线在陕甘的毒害。这种说法绝没有任何的夸大。
从这点也便可以说明中央一贯的反张国焘同志错误及此次开展反国涛路线的正确。

对于这次肃反的错误,省委负责人是曾经制止的,但是事实上可造成损失已经很大。而且,要假使没有中央的到来,没有中央红军带来了党的布尔什维克的力量的到来,那么,或是省委负责同志早经决心要释放这些被诬的同志,并且已经做了一些准备,但其事情发展的前途,还是包含了很大的危险性。根据郭洪涛同志到前方制止与说服的结果看来,聂洪钧是准备蛮干到底的,如此,可使红十五军团分裂,陕甘苏压遭受极大损失的可能。
虽疑义,对于肃反错误,省委几个负责同志,同样的应当负相当的责任。要假使省委能有足够的经验,在事先有很好的准备,在一开始的时候有一串明确的方针,那么戴聂二同志的错误决不会能造成这样大的损失与危险性,因此省委负责同志不能不深自责备自己。
我们责备自己
第一,由于无有经验,所以在肃反一开始的时候,愈想用鄂豫皖及聂洪钧赣东北的经验。在一开始的时候,省委没有一个一串的明确的肃反方针,来和戴聂二同志的错误路线公开的对立起来,因此省委负责同志,在事前没有充分的估计到左倾疯狂病危险。在肃反的开始时只是不同意戴聂的办法,而没有及时的看出这完全是一种错误的路线,及至于在过程中发现了这种严重现象,因此用各种方法来制止,时间已经是迟了,大的乱子已经是闹了出来了。
在这里可以得出一个宝贵的教训,即是领导者的责任,不能只是在于有问题之后再去处理问题,解决问题。布尔什维克党的领导艺术,还在于能有先见之明,在问题没有发生之前,能够预先有所准备。不能事先有所准备,到事情发生之后去解决,有时便嫌迟了,这次肃反便是一个例子。
在这里还可以得出另一个教训,即是任何一个工作的执行,都可发生左右两种倾向,我们不能只是预先防止一面,而忽略了另一面。在这次肃反一开始,省委的注意力在开始时是注意到防止右的倾向,即是反对做右派的俘虏,反对对右派釆取袒护的态度,但是在开展时却没有能够着重的提出左的扩大化的危险。虽是在省委的指示信中,着重的提出了反对左的倾向,但是在那时的人力还是不够,而且已经迟了一些。
第二,提拔干部的不当。党教育我们,提拔一个干部,必须要经过一个细心的考察,从各方面了解这个干部。不仅是要从他们的口头上了解他,而且主要的要从他的实际工作中了解他,不只是从他今天的表现来查他,而且要从他过去历史上考查他,不只要从他的周围个别的共事的同志的评价中考察他,而且要从许多和他共同工作的同志中来考察,然后才能够正确了解这个干部,给以适当的工作。
对于提拔军事负责同志和保卫局负责同志,更要细心审查,因为提拔了他们之后,将给他们以军政的实际权力。要假使前一这个同志是一个军阀主义的残余,他将会滥用权力,来对抗党的命令。
在这一方面,过去省委负责同志表现了很大的弱点,只是表面上从现在工作的需要出发,从他的过去作过什么工作出发,没有经过深刻的考虑,随便的提拔戴季英同志来担负政治保卫局的重任。同时上海临时中央局决定聂洪钧同志来担负陕甘军事领导责任,也是欠审慎的结果,确是造成尾大不掉的现象。虽是用各种方法来制止与批判戴聂的错误,以至决定调动戴的位置,但已是给了工作上很大的损失。
第三,内部的不一致与不团结,以及对干部的没有充分正确的估计。过去陕甘与陕北党及二十五军所执行的路线,一般的是正确的,在陕北决无所谓整个系统的富农路线与立三路线。在陕甘虽是有个别的右派做崇制造出右倾取消主义的理论,但也只是个别的领导同志曾一时的受他的欺骗,而大部分同志如高岗等是反对的,整个的党所执行的也是中央的路线。这在过去北方代表,及煌岗同志在永坪及文安驿的党的干部会议中早就做出结论,中央来此之后,亦是这样估计的。
但是我们说总的路线一般是正确的,绝不是说党已经布尔什维克化到这样的程度,即每个干部都能大公无私,内部没有任何无原则的问题了,不是的。最显明的例子,例如:在陕北游击队与二十六军在南梁堡会后的时候,当时高岗同志收复了陕甘苏区与二十六军,结果在会议上反而毫无原则的给以留党察看的处罚。陕北与陕甘党合并以后对洪涛同志的处置,也是无原则的,(由组织部长调到工委秘书)。
这些无原则的斗争,存在有很久的历史。虽是后来省委成立之后纠正了一部分,但是并没有彻底全面的纠正,特别是在二十五、六、七军会合的吋候,没有事先防止任何无原则的现象发生。内部干部中的不一致,不团结,对于干部相互间批评中的夸大,偏颇与对某些干部的估计不足,这些弱点,在过去曾为右派所利用,而在肃反时间中又给了很大的空隙,帮助了戴聂的肃反政策的发展。
第四,在肃反这一个问题上,没有釆取民主的方法,更多吸收些省委特别了解情形的,大公无私的干部来参加。那时釆用戴聂等同志的意见盲目的运用过去鄂豫皖的方法,把即肃反工作在无有公开之前,作为一个绝对秘密工作来做,甚至因为戴和前方负责同志的反对,在开始连政府负责人都没有吸收参加。这种办法自然一方面便利于戴聂的错误开展,一方面又减少省委反对这种错误肃反路线的力量,而只是由少数一二同志的力量来制止,自然是不能发生最大力量的。
这是几个重要的教训。
煌岗 郭洪涛 高岗 王世泰
一九三七年
周国祥 辑著编  辑:郭冬莹
审  核:王   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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