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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中期评估

阅读量:3755583 2019-10-24



为全面掌握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推动试点工作按期完成任务目标,10月14日-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成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对重庆市、浙江省前一阶段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中期评估。2018年7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关于在重庆市、浙江省开展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的批复》(银发〔2018〕171号),批复在重庆市、浙江省开展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工作,建设期2年。评估期间,调研组先后召开了5次座谈会,实地调研了4家金融企业,听取了10个试点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并作了评估反馈。从评估情况看,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工作进展良好,按照试点实施方案进度安排,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特点和本地实际,结合金融科技创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创新和亮点做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按时高质完成试点目标任务打下了扎实基础。
本篇文章或报道转自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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