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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大法治人物”第二轮投票开始啦,检察君三名干警需要您的支持

阅读量:3758095 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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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十大法治人物”推荐评选活动
第二轮投票开始啦!
活动介绍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陕西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谱写了新时代法治陕西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涌现出了一批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的优秀法治人物,为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典型,推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省法学会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陕西省“十大法治人物”推荐评选活动。
根据参评人员的典型实绩,参考第一轮网上投票结果,经第一轮初评,初步确定了30名陕西省“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现进行第二轮网上投票。
活动评选
开始时间:2019-10-23 00:00:00
截止时间:2019-10-28 00:00:00
投票规则:每个微信每天可投一次,每次最多选择10位候选人
你要问票投给谁?
下面这些检察君都是必须支持的哟!
他们的感人故事了解一下
张宏德
生于1971年9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
张  艳
生于1970年4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张爱萍
生于1979年1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察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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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事迹

张宏德
生于1971年9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
张宏德同志作为省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引导全省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点站位构建格局,尽心履职加强办案,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成效显著。2016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案件12015件,发出检察建议11151 件,提起诉讼303件。凤翔县院办理的“宝鸡市环保局凤翔分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高检院指导性案例。雁塔土地闲置案、韩城万亩黄河湿地损害案、定边非法排放医疗污水案、府谷黄河生态破坏系列案被高检院作为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通过办案共督促复垦耕地5426.2亩,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44454吨,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281吨,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资产和权益价值7.2亿元。我省工作经验在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上进行了大会交流。省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被高检院记“集体一等功”,被省委政法委评为“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该同志始终将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党和国家大局中进行谋篇布局推动工作,先后针对秦岭违建乱采等部署开展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针对黄河生态环境损害部署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监督活动;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合山西、河南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聚焦网络食品违规经营、校园周边食品违规经营等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结合我省发展特点和地域特色开展了陕北油煤田污染和退耕还林,关中大气污染、非法采砂以及违法建设,陕南秦岭生态环境和水源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为捍卫英烈尊严弘扬英雄精神部署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监督活动。陕西检察公益诉讼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中提供了“检察方案”。
   二是构建格局创新制度。该同志始终坚持制度创新,在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上努力作为。一方面努力构建外部大格局。在院党组领导下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法委支持。省委书记胡和平专门就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出批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庄长兴书记多次对我省公益诉讼工作做出批示,省委政法委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我省司改重点工作和重要改革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对今后工作提出审议意见。各级人大出台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意见37件。与省政府出台了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与省监察委制定了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全省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建立沟通协调机制218个。与省法院共同印发《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另一方面加强内部制度规范。引导全省普遍将公益诉讼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全力推进。制定的检察公益诉讼内部协作配合制度,一体化办案机制、检察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工作规定等多项制度被最高检察院向全国推广。结合办案谋长远,制定了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推进秦岭和黄河生态环境治理的指导意见,高点站位的制度化建设,为全国检察公益诉讼提供了“陕西样本”。
三是积极履职加强办案。该同志始终坚持全省察机关内部一盘棋,上下一体化办案。对疑难复杂案件亲自挂帅统一指挥,被高检院公布的典型案例该同志均亲自指导。对有重大影响案件实行交办及督办,共交办督办80余案。实行专业化指导,省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分领域成立环境、资源、食药、国有财产等办案组进行分类指导。实行一条龙指导,对重大案件从线索、诉前程序、起诉、出庭到执行进行全过程指导。对拟提起诉讼案件实行三级院共同审查,确保案件质效,全省所诉案件均得到法院支持。率先垂范深入一线对2000余件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了现场指导分析,对问题突出的领域亲自带队进行调查,向上级提交报告,向省级食品、人防、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三份,督促相关部门进行系统治理。


张  艳
生于1970年4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她外表文静,办案中却铁面无私、雷厉风行,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充满自信,用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情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以出色的工作业绩树立了国家公诉人良好形象。从检二十多年来,她像一支燃烧的蜡烛,以对党和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燃烧着自己美丽的青春,践行着执法为民的理念。她就是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艳。
恪尽职守,秉公执法树检威
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张艳同志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追求,力求在执法办案中彰显公平正义。经她手办理的900多件案件,无一冤假错案。经办的案件中,很多都是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她凭着顽强的毅力和过硬的业务能力,不仅顺利完成了审查起诉任务,还纠正了多起错捕、错诉、错判案件,以规范执法彰显出法律的公正正义。2018年办理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件期间,张艳同志带领办案团队反复与侦查机关沟通、深入案发现场勘验、收集调取证据,对案件事实和证据严审细查,确保了案件成功办理。面对网络舆情焦点,她有理有据地一一作出回应。公诉意见书通过官方媒体发布后,点击量超两亿,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迅速引导舆论方向,维护了司法公信力,达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精益求精,追求一流显成效
工作中,张艳同志始终高标准、严要求,无论是对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的审核,还是对一审判决的审查,她都严格把关,仔细审查。全市公诉工作在她的带领下,一直稳居全省前列。面对刑诉法修改后的机遇与挑战,张艳同志依托丰富的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创新机制,指导撰写的有关《庭前会议探索及轻微刑事案件办理》的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转发推广。她办理的1起抗诉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2起抗诉案件被评选为“全省优秀抗诉案件”。在她带领下,全市检察机关先后涌现出“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公诉标兵”等多名优秀公诉人,成为汉中检察一张亮丽名片。
胸怀大局、为民执法促公正
2019年调任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后,张艳同志以务实肯干的工作作风、以清正廉洁的人格魅力,带头做学习的表率、执法的表率、廉洁的表率,正字当头抓班子,严字当头带队伍,以人为本强素质,迅速提振了全院干警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先后受理黑恶案件6件90人,批准和决定逮捕80余人。特别是朱历军涉黑案件,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张艳同志亲自担任专案组组长,提前介入、审查逮捕、诉讼监督等案件办理工作,及时了解办案过程、汇报沟通及解决难题,前后历时3个月,先后批准逮捕50余人,确保该案顺利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张艳同志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担当,影响和引领着身边一个又一个检察人。她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妇女创先争优先进个人”“陕西省三八红旗手”“群众最喜爱的陕西十大基层检察官”“汉中市三八红旗手”“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等多项殊荣,2018年被陕西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群雁高飞头雁领,榜样的力量最无穷”在张艳同志带领下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正以崭新姿态再次腾飞,他们将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部署要求,以坚定政治站位、务实工作作风、过硬检察队伍,为守护42万茶乡人民福祉、维护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再写辉煌篇章。


张爱萍
生于1979年1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察部副部长
张爱萍,女,汉族,生于1979年1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2004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3月从镇安县检察院调入商洛市商州区检察院公诉科工作,先后任未检科副科长、未检科科长、公诉部副部长、侦查监督部副部长。
开拓创新   未检工作独占鳌头
2012年11月,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张爱萍通过竞聘成为未检科第一任科长。这是商洛市检察系统第一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一切都从零开始,通过学习考察和探索思考,她结合商州山区特点和大量留守儿童生存现状,陆续出台了《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具体规定(实行)》等系列规章制度,一套具有商州本地特色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模式、运作体系渐成雏形。2013年的时候,张爱萍就在未检工作中普遍推行了合适成年人制度和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制度,建立了合适成年人库和律师库,为山区贫困留守儿童提供得力的法律支持。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她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一次,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为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更好的改过自新,她主动为其转学,号召捐赠,并定期回访,使其重拾生活信心。同时她在工作中主动将职能延伸,开通商州未检qq、微博、微信,送法进校园,和帮扶的脱贫村学校建立一对一帮教活动,组织社会组织为贫困地区的儿童资助等活动。经过张爱萍同志的努力,商州未检在商洛打出了自己的名气,最高检、省综治委等多家单位和个人到商州区检察院调研考察。她撰写的调研文章《检察视野下农村留守儿童权利保护》被《人民检察》杂志刊登,在社会引起强烈关注。
      
勤于探索   侦监工作勇夺桂冠
张爱萍同志在侦查监督业务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带领干警办理了多起有影响的重大案件,使商州侦查监督工作始终走在全市前茅。在办理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提请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杜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中,其在核实了相关证据,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详细清单等证据,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杜某某以每瓶低于市场的价格先后在贵州省遵义市聂某某处购得贵州飞天茅台酒650箱(每箱6瓶,估计3900瓶),市场价值38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虽然杜某某不承认自己主观方面是明知,但其从聂某某处以每瓶383.33元购买茅台酒的价格明显低于茅台酒商品的进价,可以推定杜某某明知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张爱萍坚持提前介入,围绕关键证据引导侦查取证。通过提前阅卷及时发现证据链条缺失问题,主动与公诉、公安、法院联系,通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及时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并对假酒的数量、金额及时提出鉴定认定意见,结合案情向公安机关提出了调取涉案假酒流通单等书证,佐证并查实涉案假酒数量的侦查方向,为顺利批捕打下了扎实基础。同时因当时聂某某、吴某某下落不明,公安机关未立案,当即发出检察建议对该二人立案侦查,并在聂某某、吴某某归案后依法快速批捕,确保了打击力度和效果。通过本案的办理,商州区检察院积极联系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建立健全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常态化工作制度,完善了商州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细则》,针对监管漏洞向工商局、科技局提出防治对策,并推动在全区联合开展了烟酒市场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大排查活动,促进和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最终,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聂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万元。本案入选了2017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立足公诉   打击犯罪勇挑重担
已经在公诉一线工作了十余年时间的她,始终严把案件质量关,勇挑重担。2018年办理的发生在陕西秦韵实业有限公司与陕煤化工集团陕南地产有限公司共同承建“秦韵教育城”项目工程工地上的“1.01”特大聚众斗殴案是十余年来发生在商州地区斗殴人数最多、规模最大、造成危害后果最为严重,社会影响最为恶劣的暴力犯罪案件。涉案人员41名,辩护律师41人。双方因地界发生争执纠纷展开械斗,造成一人死亡,三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张爱萍同志及时启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召开联席会议,通过她自身专业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对全案的掌控能力,在案件起诉阶段径行对一名犯罪嫌疑人改变强制措施的强有力手段,使得该案做到了开庭“有力有节有据”,庭审的41名被告人由开始的侥幸心理到陈述阶段全部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起到了很好的惩治和教育示范效果。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从检工作十余年来,张爱萍同志先后被评为“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商洛市优秀好网民”、“三八红旗手”,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红星党员、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2018年11月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二等功,其所带领科室也先后获得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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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汉中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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