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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名 | 河北省、甘肃省、广西发布2020年高考报名时间

阅读量:3795184 2019-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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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广西教育考试院相继发布了2020年高考报名工作通知,原文如下:
1河北省
一、考生为什么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
高考报名是高考工作的基础环节,是考生表达高考意愿和参加高考活动的重要标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高考报名,填报考生报考信息、采集头像信息和指纹信息等,建立考生电子档案,生成惟一考生号。
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高考及录取。
二、哪些考生需要参加高考报名?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二)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三)参加高职单招、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四)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五)参加经教育部和我省批准的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
(六)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报考高校少年班的考生,待相关高校确定合格名单后,再单独组织报名。
三、哪些人员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外省在我省借读以及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等类学校就读但户籍不在我省的应届生(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除外);
(七)以“大中专招生”等名义将户口迁入我省学校集体户,但没有户籍所在学校学籍和连续实际就读记录的考生;
(八)已在外省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九)现役军人。
四、报名条件有哪些?
(一)报考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应具备哪些条件?
1.户籍在河北省的中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报考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应具备哪些条件?
1.户籍在河北省的中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三)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应具备哪些条件?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在具备上述相应报名条件(户籍要求除外)的基础上,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所在市)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和学籍;
2.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居住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如考生在户籍省和我省均参加了高考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在我省的报名资格。
五、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1.注意报名起止日期和地点。
2.要充分了解2020年报名相关政策,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
3.准备好有关证件及相关材料:包括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含同等学力证件等有效证件、证明)。其中,随迁子女考生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居住证。在职职工还应有单位介绍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有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社会考生应由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对本人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
残疾考生(含参加残障单招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享受2020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提交《残疾人报考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申请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含本科和专科,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计划)、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等资格的考生,还需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4.确定自己应试的报考科类和外语语种。
5.携带准备好的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六、考生应到哪里报名?
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考生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社会考生(包括复读生)因极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就读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与考生户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读地报名,但由此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符合报考条件、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七、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外国人如何报名?
在我省长期居住并具备报名资格的港、澳地区居民凭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凭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在华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凭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八、报名工作流程是怎么安排的?
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分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10日前(具体时间由报名点安排),考生应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等表格,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采集考生身份证基础信息,并交纳考试费(不含艺术、体育、对口等专业考试费用和高职单招报考费用)。
第二阶段:11月11日8时至11月15日17时期间,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s://gk.hebeea.edu.cn,或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进行网上申报。
考生首次登录须修改初始密码,登录密码用于报名系统登录、报名信息查看、成绩查询、志愿填报等,考生要牢记登录密码并妥善保管。因考生个人保管不善造成的一切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遗忘密码的考生通过登录页面的“密码重置”链接,查看密码重置办法。
第三、四阶段:11月16日8时至11月25日17时(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报名点确定并公布),考生应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和相关材料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完成照片采集、指纹采集和信息确认等工作。所有考生均须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要求采集指纹信息。报名登记确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
报名流程图:
 
九、报名时如何选择考试类型及科类?
考试类型包括“统考”和“对口”。
1.统考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统考”。
统考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
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根据自身情况,按艺术类〔分艺术(文)、艺术(理)〕参加高考报名。未按艺术(文)或艺术(理)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艺术(文)、艺术(理)〕须选择艺术类别,艺术类别分为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和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
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考试实行全省艺术统考。凡报考使用艺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院校艺术专业或需要相应类别艺术统考合格的院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选报其中一类,但不允许在四类统考之间跨类报考。报考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的考生还须分别选择唱法、器种、舞种等细项。
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为招生院校组织的统考未涉及的艺术类校考。其中校际联考为院校联合组织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设计与表演类等四类考试。
考生选报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等艺术统考类别之一后,也可参加“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专业的考试和录取。但考生选报“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后,将不能参加艺术统考的考试和录取,也不能参加对统考成绩有要求的艺术校考专业的录取。
体育专业〔体育(文)、体育(理)〕考试实行全省普通体育类专业统一测试。未按体育(文)或体育(理)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我省普通体育类专业测试及录取。
艺术及体育招生的有关要求详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和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
统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四科,数学分为数学(文)、数学(理),外语分为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综合分为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为方便管理和考试组织,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单独招生以及其他需要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均选择“统考”,如:报考保送生、国家体育总局组织文化考试的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或职教师资班等。
2.对口
参加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要选择“对口”。
对口报考专业类分为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学前教育类。考生只能选择与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对口专业类。报考机械类、农林类的考生还须选择测试项目。
对口考试包括对口文化考试和对口专业考试两部分。对口文化考试科目包括语文(对口)、数学(对口)、英语(对口)。对口专业考试包括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对口专业考试有关要求详见当年对口专业考试文件。
“统考”与“对口”两者不能兼报。普通高中毕业生只能选择“统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考生既可选择“统考”又可选择“对口”,但只能选择一种类型。
十、三个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资格审核流程和报考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为便于高校招生各项工作的统筹推进,对三个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的资格审核,我省采取集中预审核办法。即考生须在报名期间提交相关申请,市、县两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2019年有关规定进行预审核,逾期不再办理审核手续。其中,免费医学专科定向计划招生有关规定以当年我省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待国家2020年相关文件公布后,将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如国家2020年相关文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了调整,我省将按照国家最新文件规定执行。其中,高校专项计划公示名单,以“阳光高考”平台申报通过后的为准进行公示。
流程如下:

(一)报考三个专项计划应具备哪些条件?
1.国家专项计划申报资格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报国家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3项条件。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我省享受国家专项计划的县(市、区)共46个,具体如下:
石家庄市: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平山县;
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
邯郸市:大名县、魏县;
邢台市:广宗县、威县、新河县、巨鹿县、平乡县、临城县;
保定市: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望都县、易县、曲阳县、顺平县;
张家口市:宣化区(仅限原宣化县区域)、万全区、崇礼区、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赤城县、涿鹿县赵家蓬区;
承德市:承德县、平泉市、隆化县、滦平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沧州市:海兴县、南皮县、盐山县;
衡水市:武强县、饶阳县、武邑县、阜城县。
2.高校专项计划申报资格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报高校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3项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石家庄市: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平山县;
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
邯郸市:大名县、魏县、广平县、馆陶县、鸡泽县、肥乡区、涉县;
邢台市:广宗县、威县、新河县、巨鹿县、平乡县、临城县、南和县、任县、内丘县、临西县;
保定市: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望都县、易县、曲阳县、顺平县、博野县;
张家口市:宣化区(仅限原宣化县区域)、万全区、崇礼区、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赤城县、涿鹿县;
承德市:承德县、平泉市、隆化县、滦平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兴隆县;
沧州市:海兴县、南皮县、盐山县、献县、东光县、吴桥县、孟村回族自治县、肃宁县;
衡水市:武强县、饶阳县、武邑县、阜城县、故城县、枣强县;
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
3.地方专项计划申报资格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报地方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3项条件。
结合我省实际,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在我省实施区域为县〔含县级市和自2014年起经国务院批准的县(市)改区〕。
(二)报考免费医学定向计划应具备哪些条件?
1.在户籍地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十一、三个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能否同时申请?
如考生同时符合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报考条件,可以全部申请。如果均通过审核,可以按规定填报相关志愿。
十二、申请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的程序是什么?
具备优惠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需按要求进行申请,未申请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具备优惠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
(一)申请优惠加分的程序
申请优惠加分的考生,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申请。因填写不实或填写错误所造成的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相关申请,逾期不提交的不再予以审核。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简称“三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需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报名点提出申请。提交申请后,三侨考生按省侨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户籍地侨办进行审核;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到当地(户籍地或档案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审核。
2.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台湾省籍青年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现场确认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登记。其中,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参照执行的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方具备少数民族加分资格。
3.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须于11月15日前将经市、县、乡三级(省直管县、雄安新区三县经县、乡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
(二)申请优先录取的程序
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需按照要求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或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其中,符合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以及5A级青年志愿者等考生不在网上报名时申请,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残疾人民警察、退出部队现役及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申请。
1.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河北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军人直系子女录取优待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5号)执行,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2.符合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冀公办发﹝2018﹞97号)执行,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须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5﹞4号)文件要求,在现场确认时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登记,同时上交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散居少数民族考生以身份证采集的民族信息为准。
5.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十三、残疾考生如何申请合理便利?
残疾考生(含参加残障单招的考生)须在网上如实填写本人残疾证号。申请享受2020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交报名点。
2019年11月16日至11月25日,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对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工作仍按照《河北省为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实施细则》(冀招委普〔2017〕15号)和《关于2019年河北省残疾考生高考合理便利审核时间调整的通知》(冀招委〔2018〕5号)有关规定执行。
合理便利审核结果仅作为2020年6月7、8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提供相应合理便利的依据。如考生需在艺术、体育专业统考以及对口专业考试、高职单招考试中申请合理便利,须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向考试承办学校(美术统考考生须在考试前5日向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学校(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学校(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答复为准。
十四、我省是否组织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全省统一考试?
我省不组织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全省统一考试。报考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可直接到报考普通高校参加相关的考试。
十五、考生为什么要签订《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为了加强对考生的考试诚信教育,使每一名考生都阅知和了解国家教育考试的《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涉考条款等法规、规章,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杜绝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教育部提出要求,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
考生在考试中违反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内容,将会把违规行为记录到考生的电子档案中,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十六、报名和参加各种专业(专门)考试时是否需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关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通知》(冀招委普[2007]44号)规定,“所有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在报名、参加各种专业考试及高考时,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无法读取的考生应及时进行补办,如因办理不及时影响高考报名,后果由考生自负。高一和高二年级的学生也应尽早办理居民身份证。
十七、高考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填写
高考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填写安排在高职单招或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期间完成。其中,保送生、职教师资、消防单招、残障单招等录取备案考生在普通高考首批志愿填报期间,通过“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的“信息查询”入口进行填写。
十八、信息核查
2020年河北省高考将进一步利用相关数据加强对考生报名信息的核查。除继续与中学学籍信息进行比对外,还将与高校学籍信息核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取消报名资格。涉嫌伪造相关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九、其他
报名前,考生可使用《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进行模拟填报。正式报名时要认真进行“信息校对”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不得进行信息修改。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时,应认真选择相关艺术类别和艺术统考细项。
高考报名结束后,需参加艺术、体育、对口等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院校发布的相关信息,根据我省及高校规定,按要求参加专业考试的报考。
考生在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时所申报的信息、材料等应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遗留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甘肃省

3广西
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此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所有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统考)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分类考试招生指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含2+3直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免普通高考统考资格),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退役士兵专升本等不需要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招考形式(下同)。
二、报名时间
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5日17:30,各报名站现场确认考生报名资格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6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考统考、退役士兵专升本和分类考试的报名同时截止。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根据本地情况对报名时间做出具体安排,并向考生公布,但截止时间必须按上述规定执行。
学籍在区外且在学籍地实际就读的广西户籍学生(户籍从外省迁入我区的除外),须自行了解是否符合当地报考条件,对于不符合当地报考条件须回我区报考的,原则上应该在我区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户籍所在地报名。
对于已在学籍所在省(市、区)参加报名,但因资格审核不通过需协调回户籍地补报名的学生,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高考)不能补报,必须由学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协调回原籍报考的函件,并于2020年1月15日前交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于2020年1月20日至21日统一开放报名系统供此类考生补报名和确认,逾期不再接收。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普通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如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有关规定,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桂政办发〔2012〕330号和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中“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广西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特指不受学籍、户籍迁入的年限限制,但在普通高考报名时考生的学籍、户籍必须已迁入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如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报名参加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免普通高考统考部分),职教师资班等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普通高考统考报名条件和相应考试招生类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或除技工学校外的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或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普通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人员和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属于区内中职学校毕业或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属于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情况的,如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不受本人户籍迁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区外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不能报名参加我区2020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报名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和我区2020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所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另文公布),其中外来人员必须同时符合普通高考统考报考条件。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满足上述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下简称四类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满足上述条件的外来人员,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外国侨民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如符合本文所列普通高考统考报考条件,也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学历;
3.身体健康;
4.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5.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退出现役的士兵。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及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
此外,自治区级优秀学生不再具有保送资格,其余保送生资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报名地点
(一)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普通高考报名站(以下简称报名站),并于2019年10月25日至27日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设置报名站信息。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于2019年10月28日至30日在网上报名系统设置班级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登录路径为“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下同)“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
(二)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考生和分类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口所在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在学籍所在地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三)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如所在学校是所在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可在本校报名。未经当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授权,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不得接收非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报名。
(五)报名站在接受户口不在本地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报名站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同意,报名站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必须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各类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加分资格条件另文公布),并签字以示负责。对于跨区域审核考生信息协商有困难的,可要求考生回户口所在市、县报名,并在本市、县报名文件中向考生明确说明。
(六)符合报考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现居住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首次登录时用户名为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四位。首次登录后,系统会要求考生填报手机号码并按系统提示设置考生密码,之后将向该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作为确认。该手机号码会被自动设置为考生第一联系电话,并与考生个人信息绑定。
请考生务必正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保持该号码畅通,没有手机的考生可填父母或班主任等能够及时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人员的手机号。考生必须牢记修改后的考生密码并做好保密、保管,该密码既是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也是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密码和信息查询密码(信息查询密码主要用于考生成绩查询、体检信息查询、艺术统考和体育专业统考准考证打印等)。
考生密码与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最后一次设置的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一致。报名截止之后考生丢失或遗忘考生密码时,可通过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考生联系手机发送验证码的方式自行修改考生密码。
网上报名的具体填报要求和方式详见附件1、2。考生在网上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将根据所填报的考试科目统计需缴纳的费用,待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后,提示“缴费成功,等待审核”即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报名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相应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
特别提醒考生,所有考试科目包括普通高考统考、体育高考、艺术统考、外语口试、退役士兵专升本等均在报名时(即2019年11月15日17:30前)一并进行网上缴费,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确认,报名无效。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成功后,在报名站现场确认之前仍可修改考试科目,科目修改后如需补交报考费的,可直接在报名系统补交;
如已缴纳的报考费多于实际应缴纳数额的,多交部分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实后,将在普通高考统考前退回原支付账户。考生报名信息经报名站确认后,一律不再允许修改考试科目。如考生报名申请未能审核通过,相关报考费将在普通高考统考前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退回原支付银行账户。
同一考生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站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一旦发现在多站报名的(包括在多个省、区、市同时报名),将上报教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科目选择。
1.我区2020年普通高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考生,必须确定自己的考试科目,可选择“3+文科综合”或“3+理科综合”,二者不能兼报。
2.报考文史类、艺术(文)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文科综合”,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艺术(文)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文)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
报考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理科综合”,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体育类考生除可选报体育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艺术(理)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理)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
3.报考艺术(文)类专业或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 还应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者方能按规则投档和录取。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我区组织的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校考)。
参加艺术统考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艺术统考”标志,并进入相应页面选择考试类别和科目,我区艺术统考设置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等六个考试类别,供考生选择填报,报考艺术统考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见《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不参加艺术统考,仅参加我区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艺术校考”标志。参加艺术校考的考生凭网上打印艺术统考准考证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不参加艺术统考,仅参加我区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凭《报名信息表》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
考生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向所报考院校提供自己的普通高考考生号(14位)和身份证号码(18位),否则将直接影响考生的艺术成绩备案,最终影响考生的录取。
4.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在“加考科目”中勾选“体育高考”标志,2020年,我区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由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两部分组成,考生勾选“体育高考”标志后,还须进入相应页面选择 “体育专项”考试科目。请考生于12月1日至11日,登录“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个人准考证。从今年起,不再由领队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5.报考外语专业或对外语口试有要求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外语口试报名,其中外语语种选择英语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英语口语考试”标志;外语语种为除英语外的其他外语语种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小语种口试”标志。
6.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还须在“加考科目”中勾选“退役士兵专升本”。退役士兵专升本考政治、英语2门文化科目和1门专业基础课。文化科目试题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命制,全区统一考试;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测试。具体事宜另文公布。
7.只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考生须自行向招生院校申报,并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其中报名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四类人员,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需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招生院校予以免试录取。
(三)考生现场确认时应交验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1)考生应交验户口簿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如无户口簿,应交验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18位数的身份证号等)。尚未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报名站可根据考生交验的户口簿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本人须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中学要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协调集中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事项。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考试时须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外来人员,还须依照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3)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还须交验退伍证。
2.学历、学力证明材料。
(1)除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以外,其他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力证明,其中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其学力证明由所在学校负责开具(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凡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者,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同等学力”报考。
①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满3年)。
②至普通高考报名时年满18周岁,且经普通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
(2)区外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必须提供初中毕业证书和学籍号(可在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其学籍信息)。
(3)不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须交验《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
(4)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须交验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3.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精神,在普通高考统考中,由于身体残疾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须于2020年3月5日前向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2)。
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并告知残疾考生为避免其他考生质疑,在考前监考员或考务员会在其所在考场宣布其享受的合理便利方式和原因。如考生同意,则由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牵头组织由有关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
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汇总辖区所有残疾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后报至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考前突发疾病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参照残疾考生申请程序进行审批。
4.有关加分资格证明材料(另文要求)和专项计划资格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
5.四类人员须交验下列对应类型资格审核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须交验退役军人证(转业证、退伍证等)或自治区组织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有关身份认定的材料;下岗失业人员须交验就业创业证;
农民工须交验交纳城镇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其他任何6个月以上务工经历证明材料;新型职业农民须交验新型职业农民(含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证书。
各市、县级招生部门在汇总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后,按考生申报类别,分别交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农村农业部门、退役军人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其中,退役军人材料送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材料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型职业农民材料送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四)对所有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须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芯片所含信息和指纹信息。
考生主要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原则上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的信息为准,如实际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应出具公安部门的证明,由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确定后手工更改,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应督促考生立即到公安部门办理更正后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个别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时未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无法正常读取的,须由报名点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对。同时,考生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于2020年3月9日前将新办理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交报名点采集信息,报名点必须用采集到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与原手工录入信息进行再次比对。
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交由报名点采集的,所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采集指纹信息时,考生每只手采集1枚,按照先左手、后右手的顺序进行,手指优先顺序为: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和小指。如无特殊情况,应当采集考生双手拇指指纹。每一枚指纹采集两次。其中,右手指纹为备用指纹。
(五)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必须在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交验签署了所在学校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附件10)。各报名站必须在4月10日前统一将《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内容录入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系统,并复印一份存档备查。
原件退回考生所在中学,作为考生高中阶段学籍档案的一部分归入考生纸质档案袋。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非2020年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或社区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栏,由单位或社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考生均应在报名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体检工作
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考生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组织的体检。具体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年度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文件,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作出安排。各地体检工作在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
考生所在学校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考生,如考生体检项目有异常的,学校应提醒考生是否要申请复检,并告知考生可能影响部分高校或专业录取,考生阅知体检结果后须在体检表上签字确认。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要求进行复检的考生原则上由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指定一家体检医院安排统一复检,复检项目见年度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文件,复检后仍有异议的,须于2020年4月13日前到当地招生办(考试院)领取并填写《体检终检申请表》,由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汇总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终检,终检结果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没有按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第一轮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申请终检。
凡申请复检的考生,其电子档案的相应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信息确认
(一)考生信息确认是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中重要的工作环节。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必须严格审核相关材料,并按附件1的内容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有关信息和上传的相片进行确认,务必确保信息准确以及相片与本人的一致性,其中“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相片”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信息比对,比对结果不一致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信息为准,予以覆盖替换。
对已确认的考生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站工作人员须对报名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务必认真细致审核考生报名登记表所填的各项信息,并签字确认以对审核负责。对于没有进行身份证导出信息比对的市、县,如出现信息错误在高考报名后提出修改的,我院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上报考生信息时间。
1. 2019年11月16日17:30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退役士兵专升本的报名信息并上报有关审核材料。上报的审核材料包括普通高考报名信息登记表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证复印件等。所有复印材料的原件由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2019年11月17日12:00前,上报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指纹信息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芯片信息;其他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指纹信息于2020年3月16日前上报。
3.2020年4月5日前,上交体检表。
4.2020年4月20日前,上交《体检终检申请表》和残疾考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2)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
5.2020年4月25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经公示后的外省迁入人员普通高考报名信息、考生加分资格信息、专项计划资格信息、四类人员资格信息。考生相关资格信息均以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确认结果为准。经公示、确认后的上述信息,还应填报相应的分类汇总表(附件4、附件7、附件8、附件9),并通过考务平台发送至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存档备查。
(三)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因此,所有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报考科目等)均以2020年4月25日17:30前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在网上报名系统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请有关学校及考生务必认真逐字逐项核对相关信息,严格履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手续,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考生信息错误导致影响考生考试、录取和学籍电子注册等情况的发生。同时,对考生普通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户口在市辖区的考生,采集“户口所在地”信息时必须详细到具体城区,且与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五)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在上交经公示后的考生专项计划资格汇总表后,于2020年4月25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对考生符合专项计划资格条件的考生类型信息进行勾选确认。对于符合资格人数较多的项目,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委托报名站负责勾选,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必须严格复核,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六)网上报名系统信息确认和修改时间安排。
2019年11月16日17:30前,各报名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确认。该时间节点之后,报名站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报名站所在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修改。相关报名站应及时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通知考生重新签字确认。
2020年4月6日17:30前,各县(市)招生办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各县(市)招生办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各县(市)招生办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审批后修改。相关县(市)招生办应及时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通知考生重新签字确认。
2020年4月25日17:30前,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修改。
八、报考收费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9〕212号、桂价费〔2010〕47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报名站向考生公布收费标准。
体育高考、艺术统考报考费、英语口语考试和小语种口试报考费在普通高考报名时一并通过网上缴纳。
九、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高考报名工作
(一)各市、县级教育局要加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政策规定,强化对报名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圆满完成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特别是对户籍、学籍和外来人员审核材料的审核,审查材料至少保留一年。杜绝弄虚作假,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获得报名资格。
(三)严格对享有加分政策资格和专项计划资格对象的审查审核,严防遗漏或造假的现象发生。
(四)认真履行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公开考生资格信息,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及年限、户籍及年限、学籍及年限、享受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信息(网址:http://gs.gxeea.cn/)至少保留至当年年底。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至少保留至当年8月底,其中在校生必须在校园和班级同时公示。
(五)认真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在确认前,考生所有报名信息必须反复核对,特别是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一致,并在确认后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给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六)各地要加强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宣传,注重加强四类人员的宣传和发动,确保有关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七)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要做好报名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宣传,确保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实到位。要把报名工作的有关信息传达到辖区内的报考单位及辖区内的所有中职学校,特别要重点提示考生“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严禁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以个人理由更名、更改民族或更改出生日期(变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针对报名期间中职毕业生可能在外地实习的情况,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要制定便于考生报考的办法,报名体检等工作尽可能安排在同一时间段内完成。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期间,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报名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将责成当地有关部门予以纠正。
(八)对在报名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九)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要做好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的政策宣传,及时通过辖区内有关中学,让考生在入学时清楚知晓其毕业时能否在我区报考以及在我区报考需满足哪些条件等政策要求。特别强调,对于接收外来人员学籍转入的中学,须负责审核转学学生在原学校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此类人员的审核材料必须由校长签字确认。一旦发现外来人员挂学籍等违规情形,将对审核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报名点资格。
十、其他
(一)2020年我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另文通知。
(二)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负责制定辖区内报名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考场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城市,以设区市为统计单位,报考人数不足10人的,不单独设立考场,考生统一集中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自治区统考项目时间安排。
1.全区艺术统考:2019年11月30日至12月7日。
2.全区体育高考:2019年12月4日至11日。
3.英语口语考试:2020年3月7日至9日。
4.小语种口试:2020年3月14日至15日。
5.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2020年4月9日。
(五)本通知所有规定的解释权属于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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