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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去世了,我该怎么主张自己的权利?”
“我和老婆离婚5年了,但车一直在她名下,现在车要报废,我该怎么办?”
近日,记者在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采访时看到,工作人员面对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总是热心接待、耐心解释,直到群众满意而归。
“一年来,肃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基层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受、接待群众各类法律咨询、来访23000多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1214 件,面对面化解矛盾纠纷 5370 多件,累计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427.82万元。” 肃州区司法局局长杨生英说。

肃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热心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19年9月20日拍摄)。
关口前移 送法服务到诉讼前沿
“为了更好地服务好群众,方便群众学法用法遇事找法,我局于今年5月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体搬迁到了肃州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送法服务到诉讼前沿。”肃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张琴琴介绍说,中心设置有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法律咨询、人民调解4个服务窗口,每天派遣专职律师、法律工作者到窗口现场解答群众疑虑、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的法律援助事项。 今年以来,肃州区司法局对2018年新建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2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143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提档升级,整合了律师、公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12348热线“三大平台”融合,逐步实现法律咨询、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业务线上线下同步运行,全力打造服务优、响应快的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全区群众提供近距离、公益性、普惠性和均等化的法律服务。 “谢谢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给我普及了这么重要的法律知识,要不然我就吃大亏了。”从肃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出来的张某说,他为了周转资金,在酒泉某民间小额贷款公司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年利率为37%,结果到法律服务中心咨询,才得知按照国家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最高不得超过24%,多出的部分可以不用偿还。排查调解 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多亏了我们村的驻村法律顾问,要不我那10只羊就白死了,法治社会真是好!”谈起往事,肃州区某村的李大爷依然激动不已。 2018年5月13日,对于李大爷来说是很难过的一天。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自家的羊跑到了邻居马某家的麦地,结果被马某投放在地埂的药全毒死了,自己还被马某狠狠骂了一顿。 辛辛苦苦养的10只羊就这样“报销”了?生性老实的李大爷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后来,李大爷遇上了村里的法律顾问,忍不住说起了这事。“这可不对啊!你家羊吃了他家麦苗,吃多少给他家赔多少,但他把你家羊全毒死,这个也是不对的。”驻村法律顾问对李大爷的遭遇有些惊愕。 后来,在当地司法所和驻村法律顾问的调解下,李大爷赔偿马某麦苗损失400元,而马某赔偿李大爷羊只损失9600元,两家人最终握手言和。 为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肃州区司法局着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滚动式的排查调解,力争实现矛盾问题不上交。截至目前,全区共建成各级人民调解组织203个,这些人民调解组织既开展法律服务,又调解矛盾纠纷,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力量的整合。开展活动 满足群众对法律的需要 “肃州区司法局先后开展‘宪法进万家’‘法律佑万家’‘律师志愿公益行’等活动,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化建设,全力解决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让群众在法律服务中享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肃州区司法局副局长柴长斌说。 近年来,肃州区司法局持续推进“法律八进”活动,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农村冬季集中教育”“三下乡”等活动,以及“3·15”“12·4”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满足群众对法律的需要。拓展互联网+普法宣传新阵地,组织打造“肃州普法”微信公众号,设立“新法速递”“以案释法”等普法宣传专栏。 此外,基层司法所充分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源优势,每月安排法律顾问到所包村“坐诊”,接待群众来访,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援助。组织各乡镇、各社区、各部门对各类证明事项进行集中清理规范,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魏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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