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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精英团队”特大传销案 33名组织者获刑

阅读量:3796050 2019-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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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复庭审理了一起特大传销案。被告人刘子强等33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1年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到150万元。而这一案件涉案人员达3000多人,涉案金额5100多万元,是北海市历年来破获的涉案人员较多、涉案金额较大的传销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年初开始,被告人刘子强与师建中、王连成商议,在北海市海城区成立一个名为“精英团队”的非法传销组织,在北海市及其他城市进行“人际网络”的传销,要求参加者以缴纳数万元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随着加入传销人员的不断增加,“精英团队”非法传销组织在北海、桂林、南宁、贵港、钦州等城市成立办公室,发展传销人员,至2012年12月,“精英团队”非法传销组织人员达3000余人。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刘子强等33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到两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到150万元不等。法院将继续追缴被告人在该传销活动中所得的赃款、赃物,对被告人已被扣押的赃物以及被冻结的赃款,法院将没收后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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