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4日,彭阳县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方治田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以来,被告人方治田、赵永军、贾博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对外以“鼎域投资公司”名义,实际以个人名义签订借款条据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从事高利放贷业务,并在催收借款及其他活动中,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先后共同或单独实施寻衅滋事犯罪行为2起、敲诈勒索犯罪行为1起、非法拘禁犯罪行为2起、敲诈勒索犯罪行为1起,并有多起违法事实。

被告人方治田、赵永军、贾博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扰乱经济、社会管理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恶势力。被告人张明海、方治杰伙同方治田、贾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马治军、马淑珍、常伟在与方治田、贾博等人催收高利贷过程中非法拘禁他人,涉嫌犯非法拘禁罪。

该案受理后将择期宣判。
来源:固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