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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中的'律己'与'律他'”理论研讨会暨贵州省哲学学会2019年学术年会邀请函

阅读量:3872245 2019-10-28


邀请函“社会生活中的‘律己’与‘律他’”理论研讨会暨贵州省哲学学会2019年学术年会

尊敬的  先生/女士: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阐释和研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哲学意义,由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贵州省哲学学会、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贵阳孔学堂文化传播中心、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共同承办的贵州省哲学学会2019年学术年会将于2019年11月22日(星期五)在贵阳孔学堂召开。
马克思曾言:“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不仅为我们的现实存在提供了立足点和基本环境,而且成为我们现实生活的核心内涵。因此,如何在社会生活中安身立命,既取决于个人的向上向善,也有赖于与他人、与社会形成良性的社会关系。这是古今中外人们一直面临的问题,在今天更具有现实意义。孔子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康德讲:“要使你行为的准则同时成为一条普遍的法则”。这昭示我们:如果我们的生活中的确存在某种普遍的、根本的行为准则,这种准则是基于个人的价值选择,还是来源于天理、德行或不证自明的客观法则?规范我们自己的行为准则是否也可以成为要求别人的道德律令?律己之则与律他之法存在怎样的关系?它们的边界在哪里?在当今社会,治国理政、规范社会、约束个人主要靠道德自觉(内省、良知、应当等等)还是严刑峻法(禁止、惩戒、畏惧等等)?道德实践中如何避免动机与效果的偏离?......所有这些,都涉及性善与性恶、自律与他律、德治与法治、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等等之间的关系问题。为了增进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讨论,我们确立了本次年会的主题:社会生活中的“律己”与“律他”。
素闻阁下在在相关论题的研究方面学养颇深,诚邀您拨冗与会。
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主题

“社会生活中的‘律己’和‘律他’”
会议时间

2019年11月22日13:00-18:00
会议地点

孔学堂研修部第一会议室
会议议程

11月22日(星期五)
时间内容地点13:00-14:00参会代表报到孔学堂研修部第一会议室14:00-14:05主持人介绍与会领导嘉宾孔学堂研修部第一会议室14:06-14:25省社科联领导讲话孔学堂研修部第一会议室14:26-15:00徐圻教授致辞孔学堂研修部第一会议室15:01-17:30与会专家主题发言及自由讨论孔学堂研修部第一会议室17:31-18:00龚振黔教授总结发言孔学堂研修部第一会议室18:01-19:30与会专家学者餐叙孔学堂拾遗楼
会议说明

1.本次会议鼓励参会专家以文会友,持论文参会的专家将优先安排大会发言。
2.本次会议不提供住宿,请有需要住宿的专家学者自行安排。
联系人:徐蓉(15185172063) 陈艳波(13648509704)
参会回执

本人_________答允□ /不答允□ 赴会。若赴会请填写: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手机
电子邮箱
是否需要纸质邀请函
参会论文和回执请于11月15日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gzphilosophy2016@163.com
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阅读原文”获取邀请函详细内容及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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