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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印发全力服务第四季度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阅读量:3872924 2019-10-28



桂自然资党发〔2019〕63号
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好2019年第四季度稳增长硬仗的通知》(厅发〔2019〕138号)精神,全力支持我区打好2019年第四季度稳增长硬仗,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提出了全力服务第四季度稳增长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打好2019年第四季度稳增长硬仗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
2019年10月25日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全力服务第四季度稳增长若干措施
一、开展项目用地规划保障攻坚
对于不符合规划且具备修改调整规划条件的项目,项目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依法依规抓紧组织做好规划修改或调整工作,及时、主动提供技术指导和工作支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属单位承担的规划修改调整项目,新开展项目原则上要在20日内完成方案编制,历史承接尚未完成的项目原则上要在11月10日前全面完成方案编制。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快修改(调整)方案的听证、论证审查及上报审批工作,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出具方案听证纪要、审查意见或方案批复文的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定公告时间不含在内),最大程度提高审查报批效率。
二、开展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攻坚
2019年第四季度,自治区负责向国家争取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第四季度全面试行用地指标核销制,除按规定非贫困县的商服、商品住宅用地需购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外,全区其他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急需建设项目,均不需事先申请落实用地指标,可直接组卷报批用地,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通过审查并完成缴费后,由自治区核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三、开展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攻坚
2019年第四季度中涉及“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急需建设项目,可优先在各市级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中统筹落实;市级补充耕地指标存量以及通过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方式仍不能完成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急需动工建设的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项目,自治区进行统筹调剂。属于深度贫困地区建设用地项目,涉及占用耕地的,允许边占边补,可通过补改结合限期承诺方式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并按用地审批权限办理用地手续。
四、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攻坚
(一)试点进一步下放建设用地审批权限。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试点委托土地管理审批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试点将除土地用途转用和征收需依法报国务院审批外,符合规划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土地用途转用及征收集体土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和城市批次用地,委托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在南宁市、柳州市、北海市、贵港市、玉林市等5个市开展试点,以点带面推进建设用地审批改革。
(二)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制定《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实施办法》,推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积极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推进整合乡村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根据“一个阶段同类事项合并”的要求,整合建设项目测绘业务并合并多项验收事项,实行“多测整合、多验合一”。
(三)构建高效便民的不动产登记体系。全力推动窗口整合,设立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和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一事通办”;应用信息化技术,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不见面审批”“24小时不打烊”和不动产登记智能审批;推动信息互通共享,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自助查询服务;推动抵押登记窗口延伸至银行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联办,实现全区抵押登记即时办结和“最多跑一次”,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重大项目主动服务和指导。按照厅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攻坚突破“四个一”行动方案(即制定一套保障制度、组建一支服务队伍、编印一本宣传手册和建立一个考核体系),持续加大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力度,重点指导和加快推进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产业项目以及“产业大招商”项目用地前期工作,并根据业主需要,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五)加强年度计划摘帽县脱贫攻坚服务。对本年度计划脱贫摘帽的21个县,进一步加强服务指导,全力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具体问题,助推21个县顺利脱贫摘帽。
来源:广西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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