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10月23日中午,财政局组织全体在家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会议由次仁卓嘎同志主持。

会上,首先由工作人员传达了《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接着全体人员就“履约验收相关主体及职责、项目验收程序、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交流讨论,旨在加深学习印象,最后次仁卓嘎同志强调:一是要切实发挥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中的主体作用,及时主动处理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强化验收义务;二是要严格依照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它采购文件执行履约验收,验收合格是资金拨付的重要一环,严把拨款材料审核关;三是采购双方当事人确需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要及时报财政部门备案。 通过采购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全体参会人员再次明确了采购相关主体责任,切实增强采购资金拨付程序“从严把关”意识,有效提升了财政部门对于各类资金的风险管控能力。